招标
集团总部1号办公楼地下停车场修缮翻新项目材料采购第1标段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集团总部1号办公楼地下停车场修缮翻新项目材料采购项目第1标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集团总部1号办公楼地下停车场修缮翻新项目材料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该地下室分负一层和负二层两层,涉及修缮翻新面积约18000平方米。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______;第二名:______;第三名:______;……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无溶剂环氧底漆、高固含环氧中涂、环氧树脂无溶剂中涂、环氧树脂无溶剂自流平面漆、聚氨酯超耐磨面漆、耐黄变聚氨酯面漆、辅材等,具体数量见上限价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暂估材料数量(kg)
上限单价
(含税,13%)
(元/kg)
上限总价
(含税,13%)(元)
规格型号
1
无溶剂环氧底漆
3891.99
22.00
85623.74
详见上限价清单
2
高固含环氧中涂
2174.74
24.00
52193.66
3
环氧树脂无溶剂中涂
19305.65
22.00
424724.34
4
环氧树脂无溶剂自流平面漆
14950.80
26.00
388720.80
5
聚氨酯超耐磨面漆
869.89
90.00
78290.46
6
耐黄变聚氨酯面漆
365.03
28.00
10220.84
7
石英砂
5600.00
1.00
5600.00
8
腻子粉
1000.00
1.20
1200.00
9
稀释剂
400.00
16.00
6400.00
 
合计
 
 
1052973.84
 

 
2.2 交货期: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的3日内送达或按照采购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2.3 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的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①、材料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严禁冒牌伪劣产品。
②、材料质量优良,性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硬度高、耐磨损、耐腐蚀、耐酸碱、防滑、抗压、耐冲击,高粘结力不起壳,净味环保;
③、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材料说明书等。
④、供应商有义务提供产品施工应用指导和售后服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5)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6)其他:响应人不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对供应商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依法设立
□不适用
☑适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响应人应为材料的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材料代理商。若响应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合法唯一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响应。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2)资质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3)财务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4)业绩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供应商最近3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独立供应过2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及以上环氧自流平地面漆的供货业绩。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5)信誉要求
□不适用 
☑适用
响应人不得存在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第3.1条款的情形,且不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评为D级。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7)其他要求
□不适用 
☑适用
1.材料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严禁冒牌伪劣产品。
2.材料质量优良,性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耐磨损、耐腐蚀、耐酸碱、防滑、抗压、耐冲击;
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材料说明书等。
4.供应商响应品牌水平相当于立邦、嘉宝莉、三棵树等。
5.供应商有义务提供产品施工应用指导和售后服务。
6.主材只接受供应商单个品牌的报价。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

4
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18000元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电汇或转账
户名: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账号:368150100100285279
备注用途: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响应保证金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1)响应人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未按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内容履约合同的。
(3)发生其他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7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还。

5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最低价法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在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6.2 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hngs.net:12500/),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6.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7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
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响应人使用“采购交易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响应文件系统统一命名并加密后上传“采购交易平台”,响应人不得修改文件命名,否则“采购交易平台”将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2)本次采购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响应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响应人应在宣布开始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证金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交采购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郭先生收(联系电话:18073179606)
7.2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采购交易平台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8
项目公告和公示
8.1 发布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公告的媒介:
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
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
8.2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 3日。
8.3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其他内容: /。
9 其他
9.1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
费用标准或金额
交费时间
交费方式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9.2 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10 %。
(注:适用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数量增减幅度通常在10%以内。)
9.3 如采购人上级机构对本项目进行了统一采购,采购人将按其采购结果执行,本项目中相关采购结果自行终止。
9.4 /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410016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8073179606
电子邮件:877756904@qq.com
 
监督部门: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410016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0731-85155961(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
电子邮件:21759616@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