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本级)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hzfslsngckyhpjsfw/ht-2024-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本级)
招标联系人-022-2410363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然然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HZFSLSNGCKYHPJSFW/HT-2024-01
项目名称: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费用的100%
最高限价(费率):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费用的100%
主要工作内容:(1)编制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组织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相关生态环境类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专题论证报告;(3)配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设计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为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对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10月15日15时)。(3)投标人拟派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持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和(2)条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2085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本级)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022-24103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杨然然,022-23266688转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
电 话: 022-23266688转802
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HZFSLSNGCKYHPJSFW/HT-2024-01
项目名称: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费用的100%
最高限价(费率):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费用的100%
主要工作内容:(1)编制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组织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相关生态环境类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专题论证报告;(3)配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设计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为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对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10月15日15时)。(3)投标人拟派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持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和(2)条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2085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本级)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022-24103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杨然然,022-23266688转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
电 话: 022-23266688转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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