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350211]HC[CS]2023002-社区矫正教育与心理矫治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11]hc[cs]202300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秋霞0592-533380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350211]HC[CS]2023002-社区矫正教育与心理矫治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
项目概况 社区矫正教育与心理矫治服务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HC[CS]2023002 项目名称:社区矫正教育与心理矫治服务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社区矫正教育与心理矫治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视为符合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信用记录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4-03 至 2023-04-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1(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响应供应商若现场递交CA,须在磋商时间之前递交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行政服务中心4层收标处1,具体详见当天信息屏公示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9层 联系方式:0592-666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联系方式:0592-5333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秋霞、刘瑞凤 电 话:0592-533380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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