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久隆集团2024年第十九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207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sq24j565
预算金额2070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21-65190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久隆集团2024年第十九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招标编号:SHSQ24J56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久隆集团2024年第十九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 17时00分到2024年11月26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见附件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739号文通大厦20楼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21-65190328
电子邮件: yangyi_zb08@hntry.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久隆集团2024年第十九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HSQ24J565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见采购公告附件(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 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 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 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 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 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 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 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 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 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
”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 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 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 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 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 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 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 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 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 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 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 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 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 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 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 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 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 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 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 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 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 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 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 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 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 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 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 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 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 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 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 告。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 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 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 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 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 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 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 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 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 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其他。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详见采购公告 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 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00:00至2024年11月26日0 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 网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 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 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 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 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 电话为:4009915500。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应答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 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 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 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 1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生成,并上传 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补充电子文件使用“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
特别提醒:请应答人前往下载最新版本的软件,以免造成应答文件上传的
失败。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的电子应答文件,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上 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补充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 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 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应答人在截止时间前可重复提交补充电子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 新编辑修改和重新加密、上传,以完成对原补充电子文件的修改。补充电子文件以截 标时间前加密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最后一份补充电子文件为准。
5.4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 受理。
5.5线上谈判及再报价:本项目采用远程谈判方式进行,不再邀请各应答 单位到现场参加谈判。请各应答单位的参谈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按照电子商务 平台的短信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多轮报价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 service.com)”和“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739号文通大厦20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1-65190328
电子邮件:yangyi_zb08@hntry.cn
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 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 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 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 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注:1、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单次供货通知为准,其它具体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附表2:专用资格要求
备注:
1、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同一分包内应答人之间 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1)对于代理商参与应答的,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和其代理的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均认可。(2)对于集货商、集成商参与应 答的,仅认可应答人的销售业绩。
2、对于制造商参与应答的,应答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3、对于制造商参与应答的,应答人须具有完整的生产和试验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4、属于国家认监委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和2020年第18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范畴的产品,其在“自我声明符合 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根据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展CQC认证的通知”,属于“CQC认证项目清单(对应不再实施强制认证 和强制认证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 ”范畴的产品,申请人新申请和换发的CQC认证证书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5、对于代理商参与应答的,应答人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文件名称 | 文件生成要求 | 文件上传要求 |
1、技术文 件 | 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 | 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 务平台” |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离线投标工具生成 | 上传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 台-电工交易专区” | |
2、商务文 件 | 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 | 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 务平台” |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离线投标工具生成 | 上传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 台-电工交易专区” | |
3、报价文 件 | 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 | 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 务平台” |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离线投标工具生成 | 上传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 台-电工交易专区” | |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获取地址:链接:http://47.100.70.249/sdjl-web/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技术支持人员: 详见上述链接页面 |
序 号 | 分标 编号 | 分标名 称 | 分包 编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估算金 额(万 元) | 最高限价/ 折扣率(万 元/%) | 供货期限 | 入围 单位 数量 | 交货方式 及地点 | 实施单位 |
1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1 | 上海久隆电力(集 团)有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承接食堂副 食品采购包1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 024年- 2025年承接食堂 副食品采购包1 | 3500 | 不报价 | 2024年12月12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 准 | 5 | 采购人指 定仓库地 面交货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分公司 |
2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2 | 上海久隆电力(集 团)有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承接食堂副 食品采购包2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 024年- 2025年承接食堂 副食品采购包2 | 2070 | 不报价 | 2024年12月12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 准 | 7 | 采购人指 定仓库地 面交货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分公司 |
3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3 | 上海久隆电力(集 团)有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自有食堂副 食品采购包3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 024年- 2025年自有食堂 副食品采购包3 | 1200 | 不报价 | 2024年12月12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 准 | 4 | 采购人指 定仓库地 面交货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分公司 |
4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4 | 上海久隆电力(集 团)有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自有食堂副 食品采购包4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 024年- 2025年自有食堂 副食品采购包4 | 730 | 不报价 | 2024年12月12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 准 | 2 | 采购人指 定仓库地 面交货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分公司 |
序 号 | 分标 编号 | 分标名 称 | 分包 编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估算金 额(万 元) | 最高限价/ 折扣率(万 元/%) | 供货期限 | 入围 单位 数量 | 交货方式 及地点 | 实施单位 |
5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5 | 上海久隆电力(集 团)有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小卖部商品 代销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 024年- 2025年小卖部商 品代销 | 4000 | 不报价 | 2024年12月12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 准 | 16 | 采购人指 定仓库地 面交货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分公司 |
6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6 | 变修分公司尾气处 理装置购置 | 尾气处理装置购 置 | 45 | 45 | 2024年12月5日至2 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 准 | 非入 围项 目 | 采购人指 定仓库地 面交货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分公司 |
7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7 | 2024年电力宣传品 采购 | 宣传品 | 13 | 折扣率:99 % | 2024年12月5日至2 025年12月4日,具 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非入 围项 目 | 采购人指 定仓库地 面交货 |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分公司 |
序号 | 分标 编号 | 分标 名称 | 分包 编号 | 分包名称 | 业绩要求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 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关键参 数 | 生产厂房(制造商 需提供) | 生产及试验设 备(制造商需 提供) | 生产许可 证或检测 合格证(入 网许可证) | 接受的 应答主 体 |
序号 | 分标 编号 | 分标 名称 | 分包 编号 | 分包名称 | 业绩要求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 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关键参 数 | 生产厂房(制造商 需提供) | 生产及试验设 备(制造商需 提供) | 生产许可 证或检测 合格证(入 网许可证) | 接受的 应答主 体 |
1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1 | 上海久隆电 力(集团)有 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承接 食堂副食品 采购包1 | 2021年1月1日至 首次应答截止日 期间,具有同类 产品销售业绩不 少于20万元,提 供对应业绩的合 同和发票复印件。 |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 | 详见技 术规范 书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有完整的生产和 试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件 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 | /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2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2 | 上海久隆电 力(集团)有 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承接 食堂副食品 采购包2 | 2021年1月1日至 首次应答截止日 期间,具有同类 产品销售业绩不 少于20万元,提 供对应业绩的合 同和发票复印件。 |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 | 详见技 术规范 书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有完整的生产和 试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件 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 | /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3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3 | 上海久隆电 力(集团)有 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自有 食堂副食品 采购包3 | 2021年1月1日至 首次应答截止日 期间,具有同类 产品销售业绩不 少于20万元,提 供对应业绩的合 同和发票复印件。 |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 | 详见技 术规范 书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有完整的生产和 试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件 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 | /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4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4 | 上海久隆电 力(集团)有 限公司2024 年- | 2021年1月1日至 首次应答截止日 期间,具有同类 产品销售业绩不 |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 | 详见技 术规范 书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有完整的生产和 试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件 | /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序号 | 分标 编号 | 分标 名称 | 分包 编号 | 分包名称 | 业绩要求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 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关键参 数 | 生产厂房(制造商 需提供) | 生产及试验设 备(制造商需 提供) | 生产许可 证或检测 合格证(入 网许可证) | 接受的 应答主 体 |
2025年自有 食堂副食品 采购包4 | 少于20万元,提 供对应业绩的合 同和发票复印件。 | 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 | 。 | 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 | |||||||
5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5 | 上海久隆电 力(集团)有 限公司2024 年- 2025年小卖 部商品代销 | 2021年1月1日至 首次应答截止日 期间,具有同类 产品销售业绩不 少于20万元,提 供对应业绩的合 同和发票复印件。 |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 | 详见技 术规范 书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有完整的生产和 试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件 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 | /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6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6 | 变修分公司 尾气处理装 置购置 | 2021年1月1日至 首次应答截止日 期间,具有同类 产品销售业绩不 少于20万元,提 供对应业绩的合 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详见技 术规范 书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 料和配套件的检 测能力。 | /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7 | 分标1 | 物资采 购 | 包7 | 2024年电力 宣传品采购 | 2021年1月1日至 首次应答截止日 期间,具有同类 产品销售业绩不 少于20万元,提 供对应业绩的合 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详见技 术规范 书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有完整的生产和 试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件 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 | /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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