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储运车间煤储运现场作业(含保洁)业务外包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70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储运车间煤储运现场作业(含保洁)业务外包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X-CL-ZG-2023-00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储运车间煤储运现场作业(含保洁)业务外包标段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招标人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2023 年-2026 年业务外包项目根据工作类型及工作方式
分为3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绿化、环境卫生、保洁、后勤维保及其他辅助性业务外包
标段、储运车间煤储运现场作业(含保洁)业务外包标段及储运车间包装、装卸业务外包标
段。其中,储运车间煤储运现场作业(含保洁)业务外包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煤储运各栈桥/
各转运站内地面、设备、管道积累煤粉尘的冲洗和清扫,煤储运地磅、采样间、皮带配重间、
除尘间、汽车卸煤槽、运煤通道及煤棚等地面卫生的清理清扫煤储运各类设备、消防设施、
控制柜、标识牌、照明灯、摄像头等外观卫生清理;各类溜槽溜管堵塞时实施疏通作业;各
栈桥除铁器吸附杂物垃圾的清理及转运;煤储运区域内地面垃圾及各类明沟的清理;煤筒仓
的人工清仓及各转运站、栈桥地面洒落煤炭的清理;各转运站除尘器煤粉尘的收集与转运,
除尘管道的清理及除尘器滤笼/布袋的更换等。特殊情况下单独完成外来煤炭车辆的卸车操
作;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招标期限3年,业务
外包费用预计70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储运车间煤储运现场作业(含保洁)业务外包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储运车间煤储运现场作业(含保洁)业务外包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签
订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资质要求:企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劳务外包等的相关许可。
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提供 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在生产制造业、化工生产业、工贸业
等领域的类似劳务外包业绩合同至少3份(须提供业绩合同,并须附合同的首页、内容页、
盖章尾页)。4工商注册资本金需在5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
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同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5 2020 年以来无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
形式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投标。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
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
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
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备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
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记录等资料及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到招标人处报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
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或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需
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视其为不合
格资料)发送到招标人邮箱(nxhnhx@vip.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的,招标文件由招
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投标人。报名不成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七、其他
1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具体进场作业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方每年依
据《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综合考评方案》中的要求对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得分低于80 分或者在年度内发生重大违反合同内容情形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评标排名第一名为中标人,签
订业务外包合同。
3招标人提供的工作内容范围
3.1 负责免费为中标人提供固定业务作业场地,上班及办公场所(不含住宿场所)包括场所用
的水、电、暖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为中标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3.2对中标人工作质量和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违约追责。
3.3对中标人参加业务作业的人员出勤、人员资质、人员培训、专业结构进行审查并办理有
关准入手续。
3.4 协助中标人办理各种作业票证(作业许可),为中标人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3.5对中标人提出的作业方案进行审查批准,但不解除中标人相关责任。
3.6 根据业务特点和国家相关要求,由中标单位为业务人员配备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品。
3.7 按照中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目标、安全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对中标人提出相应的要求。
3.8 按时给中标人支付费用。
3.9 在招标人确认中标人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时,招标人有权书面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的一部
分,费用从中标人合同款中扣除;中标人对此应无条件接受,并做好相应的衔接、协调工作。
3.10 中标人员违反招标人规章制度的,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应规章制度处理。对不符合要求
的人员,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清退。
4投标人人员配置及要求
4.1投标人应成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4.2项目部人员配备应满足招标人相关制度及有关业务工作任务的要求。项目部组织架构
为设置项目经理1名(具有1年及以上项目管理任职经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设置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1年及以上安全管理任职经
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
员要求:男性:年龄<55 岁,女性:年龄<50 岁,项目部常驻甲方现场,负责现场业务的
日常安全、运行管理,上述管理人员需满足甲方外委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项目经理应有法
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上述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必须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现
场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需离开须经甲方同意。
5 项目部作业人员配置要求:
白班作业人员不少于8人,四班两倒作业人员不少于24人,具体要求如下:
5.2.1 煤储运现场作业
要求:四班两倒方式,四个班人数共计不能少于24人,倒班白班,每班/每天不少于6人:
倒班夜班,每班/每天不少于6人,年龄 18-55 周岁,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人身体健
康。
5.2.2 煤储运保洁
要求:常白班(含节假日及双休日),每班/每天不少于8人:年龄:18-55 周岁,男性,初
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注:
工作时间:常白班(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08:00-12:00,13:30-17:30、四班两倒,倒班
白:08:30-20:30 倒班夜班:20:30-08:30。
6 安全要求
6.1中标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服和安全设备,包括工作服、工装裤、安全鞋、防
护帽、防光护目装置和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满足现场作业人员需要。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
6.2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安全
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中标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有关
费用。
6.3轻伤、重伤及工亡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职业病防治率
100%;在岗人员安全教育面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转岗、复工、新聘
人员等上岗前安全培训率100%;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到位率100%;安全隐患
按期整改率10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
招标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招标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
责任方承担。
7 投标文件的编制
7.1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
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
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
件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7.2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用中文书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
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3 费用结算方式
7.3.1 在当月业务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当月业务费=月度合同价-投标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和赔偿金+招标方临时业务费用总额;乙方的开票金额为合同价-投标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
赔偿金+招标方临时业务费用总额。
7.3.2在当月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如装置大修等),当月业务费按照实际发生数等比例核算;
乙方的开票金额为实际发生数金额-投标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招标方临时业务费用
总额。
7.3.3 招标方当月临时业务费用总额=临时业务费用单价×当月临时业务出勤小时数×实际
出勤人数,其中临时业务单价 22.3 元/小时.人。
7.4业务费统计的截止日期为本月最后一日。
7.5业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7.5.1结算周期以自然月计算,每月10日之前乙方提交上月业务费计算表、考核表及上月
结算业务费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甲方审核无误后于次月最后一日之前,
全额支付给乙方。
7.5.2 费用支付方式采用现金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若和宁化学选择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
付合同结算价款,则在银行电汇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承兑贴现补偿。。
7.5.3月度业务费用,包括乙方为完成业务承包准备、业务承包工作而发生的业务人员工资
(包括工资薪酬、倒班津贴、超时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各种补贴等)、配备的工器具(叉
车等)、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业务人员必须上缴的各类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残疾人基
金、临建费、停产或减产期间发生的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进出场费、开办费(含体检费)、
培训费(含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乙方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管理费(含管理人员薪酬等)、
利润、税金(税率为 6%)、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承
包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
联系人:王玲刘琦
电 话:0951-5923189
电子邮件:nxhnhx@vi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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