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海沟河安丰集镇段沿河生活污水排口专项整治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8120230313 | ||||||||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建设排水主管网2066米(PE100),600*600方向砼井123座,φ600检查井164座等,项目投资为598.08万元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安丰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5日 08: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17:3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 | |||||||
3212812023031301 | 海沟河安丰集镇段沿河生活污水排口专项整治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 | 9 | 90日历天, 随项目进度。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或者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工程款支付:工程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满一年后待项目决算完成并通过最终审核后结清。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未被限制投标的。 10、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第(12)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11、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0月09日 17时30分 ,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吉先生 0523-83188626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蔡先生 0523-8355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