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二)-典型村示范路及高速出入口沿线路段提升工程澄清文件
金额
6307.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307.9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079,887.7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施工-评标定标分离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第 11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评标办法: ;修改为: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7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3)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中标通知书出具后 15 天内,承包人将清标报告(一次性提交,不能更改)提交甲方,不按规定期限提出及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工程量清单准确,30 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修改为:(3)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中标通知书出具后 20 天内,承包人将清标报告(一次性提交,不能更改)提交甲方,不按规定期限提出及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工程量清单准确,20 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9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1)工程款每月按上个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其中变更工程按本款第 2)执行】; 修改为:1)工程款每月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其中变更工程按本款第 2)执行】;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8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3)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工程变更项目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的通知(佛建价〔2020〕19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等相关国家、省、市标准为依据,材料价格采用《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中佛山市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 2024 年第二季度材料价格计算工程造价,并乘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值”作为结算的综 合单价。佛山市材料参考价格中没有适用的材料,按当地市场价计算,管理费按二类地区计算。若广东省相关工程计价办法及相应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年)中没有适合的项目,则以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的单价作为最终结算综合单价。清单缺项漏项的价款调整参照本条款执行。 修改为: 3)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工程变更项目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的通知(佛建价〔2020〕19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等相关国家、省、市标准为依据,材料价格采用《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中佛山市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 2024 年第二季度材料价格计算工程造价,并乘以“中标价与预算审定建安费的比值”作为结算的综合单价。佛山市材料参考价格中没有适用的材料,按当地市场价计算,管理费按二类地区计算。若广东省相关工程计价办法及相应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年)中没有适合的项目,则以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的单价作为最终结算综合单价。清单缺项漏项的价款调整参照本条款执行。 5、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10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项目保修期为 1 年,绿化养护期 6 个月。 修改为: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项目保修期为 1 年,绿化养护期 12 个月。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四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递交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