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新建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智能化及医用气体工程,已由 关于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新建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批复(安发改投资【2021】205号)、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变更新建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开竣工时间的批复(安发改投资【2023】 214 号) (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由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建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智能化及医用气体工程
2.2 项目编号:云润招(2024)GCJS-03
2.3 采购预算:194.216433万元;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2.4.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智能化及医用气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医护呼叫系统、LED显示屏系统、会议系统、门诊叫号系统设备的安装,以及医用气体工程。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供应商应根据提供的设计图纸,提出合理优化建议。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项目地点:新建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现场;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2010、《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7、《智慧医院建设规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20801-2020、《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6-1994、《医用中心供养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7-1994及《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验收规范发生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具备健全的会计制度的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1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2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3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4.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GC2级(含GC2级)及以上资质(3)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医疗器械,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且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拟派)
3.4.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拟派)
3.4.4人员配备要求:按照《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要求人员需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9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2 磋商文件售价为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注:文件费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5.3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2710266172@qq.com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若由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无效,开标时不接受其递交的磋商申请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9 月 18 日 09:00 (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大唐国际写字楼E7栋1107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集镇阿依家园6栋3楼
联系人:尹工
电 话:0871-6583998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室
联系人:白师、钟师
联系人:18213067504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资格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技术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施工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安全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
质量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标准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材料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机械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劳务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资料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供应商 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