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女儿童医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院区配套设施(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8.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202204338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董先生0830-8958999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中标公司成都远谊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7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女儿童医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院区配套设施(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04
二、项目名称:新院区配套设施(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一体化产房配套设施):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786,000.00元 |
合同包1(一体化产房配套设施):
货物类(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一体化产房配套设施 | 康贝得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 | 1(批) | 786,000.00 | 786,000.00 |
李宏(采购人代表)、周述健、涂国富、晏明富、莫乾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一体化产房配套设施):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女儿童医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0号
联系方式:0830895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
联系方式:08303123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03123850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7月06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zjg202204338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配套设施(公开招标)6.15.pdf zjg202204338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配套设施(公开招标)6.15.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报告7.6.pdf 评审报告7.6.pdf 中标人开标一览表.pdf 中标人开标一览表.pdf
化学
新院区配套设施(二次)
西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04体化平台
西川省西川省政府采狗
2022-07-06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服通是否根据政府扶报价技术务过持政策在评审时(30指标方原进行价格扣除分)(63案因分)(4四川省分) | 履约能力、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3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是 | 否30633体化 | 0 | 96.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6000(元)(柒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787000(元)(柒拾捌万柒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6800(元)(柒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 |
是 | 四川省否29.9656.54 | 0 | 90.46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6000(元)(柒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787000(元)(柒拾捌万柒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6800(元)(柒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 |
是 | 体化府采购西川省否29.97514四省体化 | 0 | 84.97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6000(元)(柒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787000(元)(柒拾捌万柒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6800(元)(柒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 |
是否是否未
通过通过通是否根据政府扶报价
序供应商名指标方节能环保、得分汇总
资格符合过持政策在评审时(30评审结果
号称(63案无线局域网(100
性审性审原进行价格扣除分)
查查因
电33四川省
成都盛世第一中标候选人
达医疗设成都盛世达医疗设
1是是否30633096.000
备有限公备有限公司;
体化平体化
司报价金额:
成都立飞四川省
阳商贸有
2是是否29.9656.54090.460整)。
限责任公
司
体化平体化成都立飞阳商贸有
政府采购
成都明维
康医疗科
3是是否29.97514084.970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有限公
司
体化平体化整)。
魔来
体化平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沟四川省政府采购-
本化平会体化平台
西川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狗
体化生会体化
四川省政府采狗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1页-
西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照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学台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河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省政府采狗-体化平会
体化平台
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省政府采购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会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会
四海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省致府采购---体化平台
-第2页-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配套设施
项目编号:zjg202204338(编制投标文件以此编号为准)
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04
中国·四川·泸州
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
共同编制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
—1—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89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2—
第一章投标邀请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人)
委托,拟对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
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
易系统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以下简称“泸州电子交易系统”,
登录地址:http://www.lzsggzy.com,注册登录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地址:
https://www.lzsggzy.com/bszn/list.html。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202204338。
2.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配套设施。
3.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
4.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500000元,最高限价2462500元,共分
2个包。
第1包:一体化产房配套设施,采购预算800000元,最高限价788000元;
第2包:门诊住院楼医护办公及诊疗配套设施,采购预算1700000元,最高限价
1674500元。
三、招标项目简介:
1.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拟采购新院区配套设施(具体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
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
业。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2个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下同)和“信用泸州”(网址:www.creditlz.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
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
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潜在投标人应自2022年6月16日00:00:00至2022年6月22日
23:59:59前(北京时间)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
—4—
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特别提
醒:未按要求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同时,因递交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必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TPBidder,
按上述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提示:
(1)首次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的新用户,应先登录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点击“注册”,再点
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完善注册信息提交验证,待验证通过后,再选择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进行登录。
(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的问
题,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
网站右下角操作手册栏目,进入操作手册栏目后选择对应的类别和角色下载查看。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记录的
时间为准(下同)。在质疑处理中,仅以该记录时间作为判定潜在投标人是否在“获取时
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格式xxx.LZTF),网
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省·泸州市)操作手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逾
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与开标方式、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7月6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泸州电子交易系统
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规定时间内已解密完成的
除外);如有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澄清、说
明、更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签到(退回投标文件)、解密、澄清、说明、更正
—5—
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
注:代理机构将退回未按要求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
取招标文件或未按时完成在线签到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3.评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交易中心评标室(泸州市江阳区行政
服务中心三楼)。
4.本项目报名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泸州市)的“场地查询”栏目查看“开标前状态”。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报
名不足三家”,采购中心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十、信息发布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十一、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
四川政 府采 购网 (https ://zfc g.scsczt.cn )首页 投标 人用 户登 录, 投标 人应 当 按照以 下要 |
求进行系统操作。 |
1.1 投标人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 |
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 |
投标人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库。 |
1.2 投标人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 |
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投标人使用互认的证 |
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 |
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其系统操作行 |
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 |
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 |
人,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 |
定、权限 设置 和系统 操作。 互认的 证 书及签章 的办 理与校 验,可 查看四 川 政府采购 网 - |
办事指南。 |
—6—
投标人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
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 |
防止非授权操作。 |
1.3 投标人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 |
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
2.本次采购中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评标等环节均在泸州电
子交易系统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泸州电子交易系统
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
后果。响应文件的制作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查看工具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泸州市)网站首页--工具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与政府采购投标<
响应>文件制作通用)进行下载,同时附有相应的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3.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泸州市江阳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提前完成注册、办理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的不再重复注册、办理〕。
4.投标人的CA证书是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
证书登录泸州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其
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泸州电子交易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
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
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6.需要电子签章时,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其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
为自然人的,加盖其个人电子签名或印章。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
档,确保录音录像清晰可辨。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将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
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
成项目电子档案。
8.投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则应用斜画
线“/”表示。投标文件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用“☑”标识时表明该选
—7—
项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830-8958999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646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23850
泸州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
联系方式:0830-3190731
CA证书的办理、运维服务:
联系方式:0830-3100611
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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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2500000元,共分2个包,其中: 第1包:一体化产房配套设施,800000 元; 第2包:门诊住院楼医护办公及诊疗配套设施,17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包号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2462500元,共分2个包,其中: 第1包:一体化产房配套设施,788000元; 第2包:门诊住院楼医护办公及诊疗配套设施,1674500元。 超过采购限价的包号投标为无效投标。 |
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 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 不能 诚信 履约的,评 标委员会应 当通过泸州 电子交易 系统要求其 进行 澄清、说明,给予投标人澄清、说明的时间为 30 分钟(投标人已 明确 表示澄清、 说明完毕的 除外)。投 标人应通 过泸州电子 交易 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成本构成的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 人的说明应 当按照国家 财务会计制 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 就投 标人 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 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 应根据投标 人企 业类 型予以区别 )、税金及 附加、销售 费用、管 理费用、财 务费 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的说明应当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并加盖电子 签章 ;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 加盖其个人 电子签名 或印章, 否 则无 效。 3.投标人提供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 专业实际情 况、投标人 财务状况报 告、与其 他 投标人比 较情 况等 就投标人的 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投 标人拒绝 或者变相拒 绝提 供有 效说明或者 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 应当 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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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4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 项目 专门面 向中小 企业采购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不进行价格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监狱企业 应当提供《 监狱企业证 明》原件 。残疾人福 利性 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 接受大中 型企业与 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 体或者 允许大中 型业 向一 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 目,对于 联合协议或 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 评审。组成 联合体或者 接受分包的 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 其他 企业 、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 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 格扣 除优惠政策。 二 、本项目 拒绝单位 及其法定 代表人被 列入失 信被执行 人、 重大 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 记录 名单 且在有效期 内的投标人 参加。以联 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 采购 活动 ,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 良信 用记录。(实质性要求) |
5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 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当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国 家 确 定 的 认 证 机 构 出 具 的 处 于 有 效 期 内 的 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 理。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 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 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 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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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序 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1 | 报价 30%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 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报价不进行价格扣除。 | 共同 评审 | |
2 | 技术指标 65% | 65 分 | 投 标 产 品 完 全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参 数 和 功 能 要求的得 65 分。每有 1 条“▲”条款负偏离 的扣 2 分(共 20 条,合计 40 分),每有 1 条 非“▲”条款负偏离的扣 0. 1 分(共 250 条, 合计 25 分),本项扣完为止。 | 按要求 提供有 效证明 材料,未 明确要 求的响 应即可 | 技术 评审 |
3 | 售后服务 方案 2% | 2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 案内容至少包含:(1)售后服务流程;(2) 售后人员安排;(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 应急处理措施。方案内容完整的得 2 分,方案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 方案的不得分。 | 按要求 提供方 案 | 技术 评审 |
4 | 履约能力 2% | 2 分 |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实施的类似项目 业 绩 , 每 具 有 1 个 得 1 分 , 最 多 得 2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共同 评审 | |
5 | 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 网 1% | 1 分 | 投 标 产 品 属 于 政 府 采 购 优 先 采 购 品 目 清 单 范 围 的 节 能 产 品 或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或 无 线 局 域 网 产品的,每有一项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 以品目清单为准,且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 志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电 子 签章。 2.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 网产品的,提供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对应页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按照招 标文件 第二章 前附表 规定执 行。 | 共同 评审 |
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是指按要求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后加盖电子签章(空白页可不
加盖电子签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
项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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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
州市)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
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
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定标原则: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2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采取以下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采取
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代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
—115—
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依次类推。
6.3确定的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泸州市)上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投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发送成功即为送达,中标投标人应当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查收中标通
知书。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
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
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116—
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9.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情
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
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0.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117—
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
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
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118—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中标人)
见证方:(代理机构名称)
甲方委托,对进行采购,于年
月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包号)中标/中标人。为了保护甲乙
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此条为一般条款,具体以政府采购计划规定为准)
2.乙方投标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泸州市政府采购
项目验收记录》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银行转账)。
三、交货时间、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交货时间:。
2.安装地点:(采购文件约定地点)。
3.交付方式: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到能正常使用。
四、履约验收
1、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费用有甲方自行负担。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
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
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承诺。
3、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
内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19—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应在验收时提供该产品属原装进
口的相关凭据。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
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
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
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
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
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6、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
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乙方应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
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
1.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
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
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投标人应
保证设备安装验收后备件供应不少于8年,并不得高于市场维修价的90%提供该设备
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2.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为甲方培训1至2名系统维护、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操
作。
3.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3.1。
3.2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见证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内
容时加以指出并督促甲方追究乙方责任。
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120—
4.甲方、见证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指派人员:电话:
6.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7.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指派人员:电话: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
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向甲方
支付10%的违约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
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
投标人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
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
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
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第九条第1款。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
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
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
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
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
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泸州市投标人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
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
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
—121—
金。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
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
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
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
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
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
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
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超
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
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
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十一、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
(2)……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
股)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
—122—
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见证方(印章):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年月
—123—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单位名称)的泸州市江阳
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第1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床边桌(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疗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婴儿车(婴儿床)(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
为16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摇椅(含腿台)(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
为16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
4.医用转移车(标的名称),属T至角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
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业微型企
5.陪护沙发(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来贝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疗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分婉镜(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疗科
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7.全景设备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疗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8.床头柜(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疗科
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9.婴儿沐浴抚触台(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
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0.分婉凳(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疗科
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1.助行器(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疗科
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2.分婉座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康辉医疗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0人,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成都盛世达医疗诊集子签章)。限
日期:2022年07月06日。
5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本声明适用于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泸州江阳区政府采购
评标报告
项目名称:新院区配套设施(第1包)
项目编号:zjg202204338
中国·四川(泸州)
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7月06日
第1页共6页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配套设施(第1包),项目编号:zjg202204338,本招标项目
第1包采购预算为8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88000.00元。采购人为泸州市江阳
区妇幼保健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女儿童医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经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批准,新院区配套设施(第1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
次招标委托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
2、招标公告于2022-06-15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
州市)发布。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06-1600:00:00至2022-06-2223:59:59。
(三)采购组织单位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仅对确定为实质
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权值: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
三、已获取招标文件与进入书面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已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
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远谊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胜源鑫钢木家具有限公司 |
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人序号已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1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
3
4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序号 | 进入书面审查的投标人名称(见资格审查报告) |
1 | 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第2页共6页
2 | 成都远谊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3 | 成都胜源鑫钢木家具有限公司 |
4 | 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 | 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五人组成的评标委
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评审专家四人,由采购
人委托采购人代表二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序号 | 评标委员会名单 | 备注 |
1 | 莫乾明 | 评审专家 |
2 | 李宏 | 采购人代表 |
3 | 涂国富 | 评审专家 |
4 | 周述健 | 评审专家 |
5 | 晏明富(组长) | 评审专家 |
五、开标情况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07月06日09时00分,在泸州市江阳
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进行了公开开标。
(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6日09时00分,共收到5家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
(三)开标大会由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主持,并负责记录,采购人监督人
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开标过程是否顺利(如不顺利,请陈述基本事实):是
(五)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无。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一)评标过程情况(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停止(拒绝)
评标的情形;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停止(拒绝)评标的情形)。
按照评审程序执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解释情况(如有,请陈述基本情况)
第3页共6页
无
(三)采购文件询问情况(如有,见询问函)
无
(四)投标人澄清情况(如有,请陈述基本情况)
无
(五)有效投标人名单、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有效投标人名单 |
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无效投标人名单 |
原因 |
投标文件递交错误 |
投标文件递交错误 |
有效投标人名称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有效投标人名称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投标人名称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无效投标人名称原因
成都远谊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错误
成都胜源鑫钢木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错误
七、复核情况及说明
评审委员会复核情况:是
采购组织单位复核情况(详见复核报告)
八、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总得分 |
第一名 | 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96.00 |
第二名 | 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0.46 |
第三名 | 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4.97 |
九、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价格(单位:元)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786000.00 | 786000.00 |
第4页共6页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成都立飞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787000.00 | 787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成都明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786800.00 | 786800.00 |
1.中标人的确定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第6.1条定标原则,中标供应商
为(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报价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见川财采【2016】53号文件第三节招标采购评审程序第三十八条第6款
第7小条)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签名
吴明客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签名签名签名签名
监督人员签字:
签名
第5页共6页
际夜
第6页共6页
六、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配套设施项目编号:zjg202204338第1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厂家、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1 | 床边桌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久久艳阳/JY-CBZ-04 | 3张 | 7000 | 21000 | |
2 | 婴儿车(婴儿床)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DH-YEC | 3张 | 12500 | 37500 | |
3 | 摇椅(含搁腿台)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DH-MYY-1+DH-MYY-2 | 3套 | 10000 | 30000 | |
4 | 医用转移车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久久艳阳/JY-YWS03 | 2辆 | 16700 | 33400 | |
5 | 陪护沙发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DH-SF-01 | 3张 | 17000 | 51000 | |
6 | 分婉镜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DH-FMJ | 1个 | 4000 | 4000 | |
7 | 全景设备带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DH-QJ-L | 3套 | 173700 | 521100 | |
8 | 床头柜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DH-CTG-01 | 3张 | 2600 | 7800 | |
9 | 婴儿沐浴抚触台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DH-FCT-01 | 1张 | 40000 | 40000 | |
10 | 分晚凳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A型 | 3把 | 4000 | 12000 | |
11 | 助行器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ZBWD-01 | 2个 | 800 | 1600 | |
12 | 分婉座椅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康贝得/IMD-D001 | 1把 | 26600 | 26600 | |
报价合计 | 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陆任元(人民币小写:786000元) |
注:1.根据各包采购清单所列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运
输、保险、代理、安装、培训、税费、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必须完整填写各包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名称、制造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相关内容(确
无品牌、规格、型号的可不填写品牌、规格、型号)。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4.“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设备
投标人名称:成都盛世达医疗设备有限手签章)。
投标日期:2022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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