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2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3-828727
预算金额20.8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杨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民政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828727
(三)预算金额:20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4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监督中财务审计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财务审计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 20.8 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招标范围
1 采购内容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65个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监督财务审计服务。
2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重要提示:请报价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一、审计任务
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65个全市性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抽查监督财务审计服务。
二、审计内容
重点对被审计社会组织2022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体包括:
(一)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以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有关情况;
(二)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是否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四)是否有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所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行为;
(五)开展涉外活动的情况;涉外资金情况;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三、审计服务要求
(一)对事务所的要求
已进入2022-2023年广州市政府采购审计定点供应商名单;应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单位(以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公告名单为准)。
(二)对参加经费审计人员的要求
1.带队审计人员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三年或以上;
2.熟悉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和政策,对社会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成交供应商需派出充足、合格的4名以上人员进行项目财务审计工作。
(三)审计数量的要求
审计数量约为65个全市性社会组织。
(四)审计任务
对每个被检查的社会组织开展审计时须派员至少2名(由1名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带队)出外勤(须在市民政局和局检查人员一同乘车前往被审计单位),在采购人通知该项目审计开始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提交经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采购人审核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
(五)工作分配
具体业务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量统一分配。
四、审计资料整理
完成审计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五、违约条款
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如有下列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成交供应商审计资格,合同终止:
(一)成交供应商未能执行本次招标规定的;
(二)经核实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经核实成交供应商未认真遵守服务承诺,被审计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提出的投诉有效的;
(四)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进行转包或分包的;
(五)违反廉政承诺要求的;
(六)未按要求配合采购人监管的;
(七)成交供应商未经同意更换主要的审计组人员(特别是带队人员);
(八)其他违约情形。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审计费用和市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等。
七、付款方式
费用分两笔拨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提交合法合规票据,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80%,财务审计工作经采购方确认完成后,中标方提交合法合规票据,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如因不可抗因素或临时需要而致使项目需求发生调整变化的,在完成项目后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但总价格不得超过中标价。八、廉政承诺要求
(一)加强管理,合法经营,依法办事,规范操作,积极配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廉政建设,保障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不接受被审计人及其员工赠送红包及礼品,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参加被审计人及其员工组织的各种娱乐、旅游活动(含以各种参观、培训、学习名义组织的旅游活动)。
(四)不接受被审计人及其员工提供各种形式的财物、或报销费用。
(五)被审计人及其员工如果向我方提出上述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我方及时向贵局报告。
(六)不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七)不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八)不利用审计工作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使用;
(九)不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十)遵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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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6-19 17:11:45 ~ 2023-06-25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6-26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杨超 83178691
采购单位: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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