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人民医院售电业务合作企业遴选项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售电业务合作企业遴选公告(二次)
因工作需要,经报院领导批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售电侧改革售电业务合作企业遴选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售电业务合作企业遴选项目
2、合作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合作范围:阜宁县人民医院南、北院区售电侧改革用电优惠服务,预计年度用电量约为 1300 万千瓦时,采购人不承担用电量偏差考核风险。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履约保函2000万及以上,已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公示,并与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签订入市协议。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报名: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请携带下列资料至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区五楼后勤服务中心孙主任处报名: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公示网站截图(现场核查),与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签订的入市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13日17:30(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
四、招标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标书要求一正两副。
五、评标办法: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2025年长协价下浮最多者中标。
本次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貮仟元整现金方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履约保证金貮万元整。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5261921515;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7日
因工作需要,经报院领导批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售电侧改革售电业务合作企业遴选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售电业务合作企业遴选项目
2、合作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合作范围:阜宁县人民医院南、北院区售电侧改革用电优惠服务,预计年度用电量约为 1300 万千瓦时,采购人不承担用电量偏差考核风险。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履约保函2000万及以上,已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公示,并与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签订入市协议。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报名: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请携带下列资料至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区五楼后勤服务中心孙主任处报名: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公示网站截图(现场核查),与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签订的入市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13日17:30(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
四、招标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标书要求一正两副。
五、评标办法: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2025年长协价下浮最多者中标。
本次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貮仟元整现金方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履约保证金貮万元整。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5261921515;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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