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3502010201117880001001Z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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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条件: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资质。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12 10:15: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
开标时间 | 2024-07-12 10:15: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350200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4{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4{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5{text-indent:31.2p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6{text-align:left;margin-top:10.0pt;margin-bottom:10.0pt;}span.X6{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color:#000000;}p.X2{text-indent:21.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7{text-indent:21.0pt;}span.X7{font-size:10.0pt;}p.X8{margin-bottom:6.0pt;}span.X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9{text-align:left;}span.X9{font-size:9.0pt;}p.X10{text-align:center;}span.X10{font-size:9.0pt;}p.X11{text-align:left;}span.X1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X12{text-indent:21.0pt;}span.X12{font-family:'Times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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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岩土工程勘察费用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2)岩土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岩土工程设计费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含估算、日照分析、三维建模、海绵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绿建、指标核算(含面积预算))、投资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及施工过程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计、二次装修工程设计、室外总体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永久用电工程(含永久用电外线相关工程)、二星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计、声学设计、门窗幕墙工程(含详图设计)、钢结构工程(含详图设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红线内道路及管网综合、围墙大门及传达室、挡土墙、标识系统(含地坪漆设计)、日照分析、三维建模、夜景照明工程、三网合一、有线电视、抗震支架系统及其它附属设施,且应燃气二次深化设计及其他专业工程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配合。设计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和厦门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编制本项目的概算造价文件。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①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及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完成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基础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施工过程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与配合服务);②岩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降水、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工作;③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条件: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20层或以上的居住建筑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2 至 2024-07-11 ,每天上午 08时00 分 00秒 至 12 时 00分 00秒 ,下午 12时00 分00 秒 至 18时 00分 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07-12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 邮编: 361004 电话: 0592-2039832 传真: 无 联系人: 陈紫欣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邮编: 361004 电话: 0592-2279319、0592-2279309 传真: 0592-2279356 联系人: 吴惠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