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潼关县政法委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陕利招字【2023】-12-12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公司潼关县政法委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祁佳怡0913-20568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楼东座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陕利招字【2023】-12-12
项目名称: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8)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楼东座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临渭区审计小区东座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临渭区审计小区东座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购买(介绍信须注明名称);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政法委
地址:渭南市潼关县中心大街(中段)与和平路(中段)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方式:1310910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联系方式:0913-2056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佳怡
电话:0913-2056859
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楼东座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陕利招字【2023】-12-12
项目名称: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0 | 1,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各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8)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楼东座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临渭区审计小区东座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临渭区审计小区东座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购买(介绍信须注明名称);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政法委
地址:渭南市潼关县中心大街(中段)与和平路(中段)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方式:1310910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与西四路十字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联系方式:0913-2056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佳怡
电话:0913-2056859
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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