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市不动产市县一体化“一窗办事”服务平台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05.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acgzx-f2023-058
预算金额305.8万元
招标公司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方有伟0564-5150931
中标公司合肥市一新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3-058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不动产市县一体化“一窗办事”服务平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市一新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9号天怡国际商务中心1401
成交金额: 叁佰零伍万捌仟元整(30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张相磊 吕志明 张阿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口、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0564-3925092、0564-3370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64-515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电 话:0564-5150913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8月11日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3-058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不动产市县一体化“一窗办事”服务平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市一新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9号天怡国际商务中心1401
成交金额: 叁佰零伍万捌仟元整(30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六安市不动产市县一体化“一窗办事”服务平台 服务范围: 1、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网通办”智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2、提供六安市不动产市县一体化“一窗办事”服务,3、提供县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归集服务,4、提供数据监管服务。 服务要求: 提供“税费合一支付”pos机支付服务;提供土地出让金由不动产登记系统推送至税务系统服务;提供一窗式受理业务的税务操作日志查看服务;提供个人贷款结清时金融机构结清贷款与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同步办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提供三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张相磊 吕志明 张阿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口、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0564-3925092、0564-3370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64-515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电 话:0564-5150913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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