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尚湖镇翁家庄村龚家塘、余巷、花园浜“千村美居”工程
金额
18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9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晓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沁音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1
公告正文

尚湖镇翁家庄村龚家塘、余巷、花园浜“千村美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湖镇翁家庄村龚家塘、余巷、花园浜“千村美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尚湖镇翁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常熟市尚湖镇翁家庄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尚湖镇翁家庄村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约184万元

2.1.4工期要求:在2022年3月20日前竣工并经验收合格,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6日

2.2 招标范围:新建混凝土道路、混凝土路面修复、植草砖停车位、人行及车行硬化场地 、散水坡修复、钢筋混凝土挡墙、新建水栈等,河道清淤及排水,铺设400HDPE双壁波纹管等,矮墙、篱笆、园路、绿化、太阳能路灯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完成)过的美丽村庄工程或“233专项行动”工程或“千村美居”工程或老新村改造工程或三星级康居乡村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电子方式报名,请申请人于2021-11-5至)2021-11-8(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按公告4.2条要求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称:工程名称简称+企业简称)发送到指定微信帐号,并通过微信支付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支付完成并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将向投标申请人单独发送PDF格式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档。

注:微信号(HX13375153033),添加微信时请备注企业简称+经办人姓名。

4.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以下资料均采用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报名资料原件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

注:报名申请表上须准确填写授权委托人、委托人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表中授权委托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开标等程序中一切事项的接收与决策;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3近1年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5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查询截图;(路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点击“企业信息”中的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2.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1月11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签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10. 其他说明

10.1本工程严格执行《尚湖镇招投标诚信考核办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10.2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10.3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10.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为3.60万元整(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或者汇票,户名:常熟市尚湖镇翁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10.5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1839038.04元,合理定价:1555355.44元。

11.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注意事项

11.1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开标时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需出席开标会议。

11.2参加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相互聚集交流,并配合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11.3疫情期间,为严格控制整个招标程序人员聚集隐患,采用“不见面”招标流程,但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标书形式,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可与报名时非同一人)送达至指定接收地点,递交后可自行选择离开或在车内等待结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环节全程采用录音录像。

12.友情提醒

12.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尚湖镇便民服务中心对面停车场或陈塘小区停车场或周边合规的停车点位,因违章停车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1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1月05日-2021年11月08日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尚湖镇翁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尚湖镇翁家庄村

联系人:丁晓

电话:0512-5241407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达海路27号(艾斯奇装饰)三楼

联系人:吴沁音

电话:0512-52392227

报名申请表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单位 (招标工程名称)的招标

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申请人(盖章):

地址:

报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