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5.9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华运仕府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运仕府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与改革局经2110-330481-04-01-632381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碧云路东侧、海州东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83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1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148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19726.21平方米,商业面积5516平方米,办公面积20002平方米,人才公寓7229.92平方米,配套用房1083.83平方米。
2.3施工招标范围:包含楼宇对讲系统、监控系统、UPS系统、智安小区系统、紧急求助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电梯通话系统、弱电机房系统、综合管线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本工程概算投资约315.9932万元。
2.5计划工期:满足总包及室外配套进度要求(技防验收不得迟于竣工验收)。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8日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交通大楼1号楼一楼东开标室(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全程必须戴口罩。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群益路115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04月19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也须提供任命文件)。(提供原件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7
进浙施工备案证
省外企业还需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8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0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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