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公安局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15: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公安局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公安局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19 10:4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100000202302001564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公安局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40000.00 元,其中:A包 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储存 204000.00 元, B包 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处置 136000.00 元。
采购需求:济南市公安局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处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必须为未列入“信用山东”(非山东企业请提供所属省或市的信用查询)、“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3、A包:供应商系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单位提供一处不低于20㎡的自有或租用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经安全评价合格,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应在济南市莱芜区或钢城区行政区域内;
4、B包:供应商系二级及以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具有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供应商处置人员至少二名及以上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运输车辆(自有或租用)须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09 09:00至2023-12-15 16:00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
方式: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中,在对应招标公告中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12-19 10:4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12-19 10:40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济南市公安局
地址:旅游路17777号
联系方式:0531-85081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广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68号K88明泉广场E3座7F
联系方式:0531-86908912/1315317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0531-86908912/13153177807
附件
PDF版招标文件(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储存) PDF版招标文件(原莱芜地区废旧爆炸物品处置)
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空间,通过“政府采购入口”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链接地址:http://jnggzy.jinan.gov.cn/jnggzyztb/new_flogin/login.do
发 布 人:山东广源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08 15:45
请点击此处下载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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