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长江清漂设备
金额
603.43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3.43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537-26552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长江清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名) |
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长江清漂设备 | 6034320 | 5 | 1 |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企业融资资金。
2、资金来源的方式:
采购结束后中标单位、采购单位、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采购协议。
3、如果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不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将不采购本批次设备,供应商(中标人)就不供应设备,采购人也不补偿供应商(中标人)任何费用。
预算金额为603432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经信委或船检局或海事中心或省(市)级船舶协会)颁发的钢质船舶三级及以上船舶建造能力证明文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报名
1.发售及报名期限:2024年 1月 5 日-2024年 1月 12 日18时00分(工作时间)
2.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微信转账,联系电话18996707780。
4.报名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1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限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和分包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139761580@qq.com(邮箱)。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 月26 日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时间:2024年 1月 26日北京时间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现金用自备的密封袋密封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该保函为银行开具或合格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开具。
(二)具体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随投标文件现场单独递交。投标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保管。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3.投标人须在投标保函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方式,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招标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2.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老师
电 话: 13896634737
地 址: 重庆市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8号行政服务中心9层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537-2655296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沈河路22号新闻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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