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金额
32.7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我公司受琼结镇雪康社区的委托,对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 购 人:琼结镇雪康社区。
项目名称: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内容:网围栏、发电机、水泥、沙子、钢筋等。
资金来源:本级财政
采购预算控制价(报价上限):327900.00元 。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具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按合同签订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27号,每日上午 10时至 12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持询价通知书购买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企业相关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7. 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为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8.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及地址:2023年06月30日15时30分,地点为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电 话:17308930000
2023年06月24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山南市粮食局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 采购条件
我公司受琼结镇雪康社区的委托,对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 购 人:琼结镇雪康社区。
项目名称: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内容:网围栏、发电机、水泥、沙子、钢筋等。
资金来源:本级财政
采购预算控制价(报价上限):327900.00元 。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具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按合同签订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27号,每日上午 10时至 12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持询价通知书购买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企业相关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7. 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为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8.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及地址:2023年06月30日15时30分,地点为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电 话:17308930000
2023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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