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922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解放路11号商铺(东户)五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4.5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1-09-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9-1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7-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4.4895 | 备案单位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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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9-08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租金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屋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出租标的为济南市解放路11号商铺(东户)五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20.5平方米。 3、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4、该标的租赁期限为五年,以首年租金4.5万元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前三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第四,五年租金均以前一年租金为基础按照5%的比例逐年递增。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5、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天评报字(2021)第0159号《资产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990990323。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首期租金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二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季度租金(1个季度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4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室内设备设施、水电暖维护维修、租赁房屋周边卫生清扫清运等相关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房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较大改造和装修。简单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用于非法经营以及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和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法,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98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岱州 | 注册资本 | 22005.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18678308781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刘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15990990323 |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3、沿街商铺外景.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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