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干沟村、红光村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重点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95.7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8/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20022018000301
预算金额295.71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28-26075599
标书截止时间2018/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8
公告正文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干沟村、红光村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重点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干沟村、红光村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重点县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2201800030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06 11:10 |
采购人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方碧路98号,联系方式:杨老师,1862889062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A座八楼818号,联系方式:杨先生,028-2607559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28-26075599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注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12-07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12-13 16: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A座八楼818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A座八楼818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12-18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12-18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A座八楼818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12-18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A座八楼818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额:人民币伍万玖仟圆整; (2)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备注清楚“055”项目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的,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内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交到代理公司)。 注: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风险。 (3)收款单位: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帐 号: 2005 6303 6800 0162 (4)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16:30(北京时间) (5)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6)其它有关磋商保证金事宜详见“供应商须知7”。 (7)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 |
预算金额(元) | 2957102.00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E48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2957102.00元;最高限价28032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2.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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