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汕尾市陆丰市内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52.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度汕尾市陆丰市内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汕尾市陆丰市内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陆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汕农农规〔2022)48号) 以 汕农农规〔2022)4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涉农专项转移资金,项目法人为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汕尾市陆丰市。 2.2 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面积2300亩;建设内容:修建支渠730米,修建干渠282米,修建斗渠160米,修建农渠534米,修建灌排两用渠1952米、新建渠系建筑物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财政审核报告并参照施工图纸,最后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5521132.11元;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 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2.6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涉农专项转移资金;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广东省水利厅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合格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 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同时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施工企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当月之前 (不含当月) 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 (含中级) 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 当月之前 (不含当月) 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 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复印件、身份证复 印件及开标当月之前 (不含当月) 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 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 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 3.7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提供网站截页图复印件) ; 3.8提供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 (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 (除身份证、职称证书外) 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应附职称证或 (和) 注册执业证或 (和) 岗位资格书、身份证、开标当月之前 (不含当月) 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打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6.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7月23日10时00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分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年8月2日10时00分),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6.2.1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在2023年8月2日9时00至10时00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6.3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室。 6.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shanw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11楼 联 系 人:柯先生 电 话:0660-881368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04-1506房 联 系 人: 曾冠 电 话: 15902074030 2023 年 7月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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