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2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16: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2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 A01-12620000224333349J-20230724-044420-4
招标编号:LZXS-2022-14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2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以 国家民委关于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2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民委发【2022】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北民族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西北民族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拟建学生公寓楼,拟建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15595平米,其中地上14185平米,地下1410平米。地下管道夹层层高2.1米,地下一层层高4.2米,地上一层层高为4.2米,二至十二层层高均为3.6米,室内外高差0.6-0.3米,女儿墙高1.8m,建筑高度46.2米,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地上一层平面布置为公共淋浴间及其他附属公共用房,二层至十二层平面布置为学生公寓用房;地下一层平面布置战时甲类核 6 级人员掩蔽场所。平时为丙 2 类库房、换热间、水泵房、移动电站、暖通加压泵房等。
2.3 计划工期:45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0 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12月31日。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9585.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71.39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23年 7月25日至 2023年7月30日(北京时间)
|
获取时间: |
2023年 7月25日18时00分至2023年 7 月30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 3.申请人获取文件结束后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人须在 2023年 08月06日 17 时 00 分之前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897644706@qq.com。 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4.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4.2 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己加密的投标文件。 5.根据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开标会议。 6.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项。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
|
递交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一坐席,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备注: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评审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投标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 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 (1)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2)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申请人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西北民族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罗老师 |
联 系 人: |
吕世岳、马涛 |
电 话: |
0931-2977586 |
电 话: |
0931—8839518 183********5829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897644706@qq.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2023 年 0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