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CQS22A0175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教学云平台支撑设备交换连接转换设备人工智能实验室虚拟化软件存储节点人工智能实验室机柜人工智能实验室智慧屏SAN与NAS统一存储双控制器多核处理器多租户资源管理隔离功能NAS功能CIFSNDMP目录配额NFS业务日志审计精简LUN迁移异构虚拟化快照复制克隆镜像双活软件授权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86寸触摸显示屏维保和服务嵌入式操作系统嵌入式系统显示触摸屏内置一体化摄像头音视频硬件编解码单元CPU处理单元可编程逻辑芯片摄像机镜头无线网卡无线投屏有线投屏电子白板免费电话咨询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产品上门维护技术升级升级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技术资料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全新产品软件开发邮政业仓储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批发业建筑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
金额
70.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t2200401287ah-2
预算金额70.8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熊欣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崟
中标公司重庆玺东科技有限公司7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CQS22A0175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2A01756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T2200401287AH-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名称: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玺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桃源路148号3号楼3层27、28号
中标(成交)金额: 708,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人工智能实验室交换连接转换设备 | 华为 | S5735-L48T4X-A1 | 2台 | 7,03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平 丁昭兰 黎伟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062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熊欣
采购人电话:1502550069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崟 陈昶宇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16587 6770212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崟 陈昶宇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116587 67702128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第二次终审稿).doc
竞争性谈判--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第二次终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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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谈判项目名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工采购执行编号:1708-BT2200401287AH-2项目号:CQS22A01756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七、其它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保证金-3-四、谈判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
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9-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6-一、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九、其他-5-八、联系方式-5-
六、培训-10-五、知识产权-10-四、付款方式-10-三、报价要求-10-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9-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四、采购终止-13-三、无效谈判-13-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2-一、采购程序-11-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1-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五、成交通知-1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5-三、谈判要求-14-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4-一、谈判费用-14-
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8-十、交易服务费-1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7-八、项目验收-17-七、签订合同-17-
六、付款-20-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9-四、转包或分包-19-三、合同价格-19-二、货物内容-19-一、定义-19-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21-十一、违约责任-20-十、合同争议的解决-20-九、知识产权-20-八、索赔-20-七、检查验收-20-
五、其他资料-35-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1-三、商务部分-29-二、技术(质量)部分-27-一、经济部分-25-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4-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01.5180万元。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第一次采购失败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支撑设备 | 75.2172 | 0.7 | 1 | 工业 |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谈判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4日。(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保证金账户: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保证金递交五、保证金(七)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0:00(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0:00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8188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8188 |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8188 | |||||
银行行号: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联系人:熊欣(一)采购人: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八、联系方式(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电话:023-6756198267707169邮编:400023联系人:毛艺洁杨敬杰(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电话:15025500695
一、项目一览表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传真:023-67707519
包1: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支撑设备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说明:表格中“*”标注的为主要标的,供应商应在谈判现场提供的《最后报价表》中填写其最终单价。包1:人工智能实训室教学云平台支撑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人工智能实验室交换连接转换设备 | 2台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2 | 人工智能实验室虚拟化软件 | 1套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3 | 人工智能实验室存储节点 | 2台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4 | 人工智能实验室万兆交换连接转换设备(接入) | 1台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5 | 人工智能实验室机柜 | 2台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6 | 人工智能实验室智慧屏 | 2台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规格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1 | 人工智能实验室交换连接转换设备 | 1.整机交换容量≥400Gbps,包转发率≥140Mpps。2.整机提供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8,万兆SFP+光口≥4。 3.支持MAC地址≥16K,ARP表项≥4K,IPv4 FIB表项≥4K。4.支持RIP、RIPng、OSPF、OSPFv3路由协议。 5.支持防止DOS、ARP攻击功能、ICMP防攻击,支持端口隔离、端口安全、Sticky MAC等。6.支持横向虚拟化,实现将多台物理设备虚拟为逻辑一台设备;支持纵向虚拟化,作为纵向子节点零配置即插即用。7.支持通过命令行、Web、中文图形化配置软件等方式进行配置和管理。 8.支持Telemetry技术,配合网络分析组件通过智能故障识别算法对网络数据进行分析,精准展现网络实时状态,并能及时有效地定界故障以及定位故障发生原因,发现影响用户体验的网络问题,精准保障用户体验。 | 台 | 2 |
2 | 人工智能实验室虚拟化软件 | 1.虚拟化支持双架构部署,可直接安装在基于x86架构或ARM架构的物理服务器上,可利旧现网x86设备,统一管理。2.支持虚拟机规格的在线或离线调整,包括CPU、内存、硬盘、网卡等资源,支持重启生效。3.支持虚拟机HA,允许配置集群内HA预留的主机数量,以保证在虚拟机故障时有足够的资源进行切换,支持配置存储故障后是HA虚拟机还是不处理。4.虚拟化平台使用存储设备时,须支持本地存储、IP-SAN、FC-SAN、NAS等不同类型的存储设备;支持这些存储资源的添加、删除、查询、扫描。5.x86和ARM场景下支持硬件AI加速卡,提升AI处理能力,适用于推理训练类业务。6.支持GPU虚拟化(仅X86),将一个物理GPU卡虚拟成多个vGPU,满足最新DirectX、OpenGL规范的3D应用的需求。7.虚拟化系统支持“三员分立”的管理运维模式,有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的三员角色,满足高安全场景的权限分离要求。8.配置192核ARM物理CPU虚拟化授权。 | 套 | 1 |
3 | 人工智能实验室存储节点 | 1.实配SAN与NAS统一存储,配置NAS协议(包括NFS和CIFS)、IPSAN和FCSAN协议,不需额外配置NAS网关,提供存储操作界面同时支持块存储和文件存储功能的功能截图证明,并盖供应商公章。2.配置双Active-Active控制器,双控实配64G一级缓存(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FlashCache、PAM卡,SSDCache、SCM等);采用2U盘控一体架构,控制器框提供≥25个2.5英寸硬盘槽位。3.采用多核处理器,所配置控制器处理器物理核心数≥40核(不包括额外的专门处理IO的硬件芯片,不含超线程),提供产品CPU核数官网截图证明,并盖供应商公章,支持控制器扩展,最大支持≥8控。4.配置≥8*1Gbps以太网端口,配置≥12*10Gbps以太网端口(万兆接口满配多模光模块),双控制器提供≥4个可热插拔的IO模块插槽,支持16/32GbpsFC、10/25/40/100GbETH主机接口。5.配置≥10块2.4TSAS硬盘,双控支持最大磁盘插槽个数≥1000,支持SASSSD、SAS、NLSAS硬盘。6.支持RAID1、RAID3、RAID10、RAID50、RAID5、RAID6等可选配置。7.配置多租户资源管理和隔离功能,每个租户只能配置和操作租户内的资源。客户端通过租户数据逻辑端口智能访问该租户内的共享。8.配置NAS功能,配置NFS、CIFS、NDMP、多租户、目录配额功能;NFS业务支持日志审计功能。9.配置精简、LUN迁移、异构虚拟化、QoS、快照、复制、克隆、镜像、双活等软件授权 | 台 | 2 |
4 | 人工智能实验室万兆交换连接转换设备(接入) | 1.整机接口支持≥48个万兆SFP+,≥6个40GE QSFP28接口; 2.配置可插拔双电源,4 个独立可插拔风扇,支持前后风道; 3.交换容量≥2.56Tbps,包转发率≥1600Mpps;4.支持最大 290K MAC 地址容量,支持IPv4路由表项≥256K; 5.支持L2(Layer 2)~L4(Layer 4)包过滤功能,提供基于源MAC地址、目的MAC地址、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端口、协议、VLAN的非法帧过滤功能; 6.支持 VXLAN 功能,支持 VXLAN 二层网关、三层网关,支持 BGP EVPN,实现自动建立隧道,支持通过 Netconf/YANG 进行配置; 7.支持纵向虚拟化,作为 Parent 将下联交换机、AP 纵向虚拟为一台设备管理; 8.支持真实业务流实时检测技术,能实时检测网络故障;9.实配32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 台 | 1 |
5 | 人工智能实验室机柜 | 1.42U,机柜支持19英寸标准的服务器、存储及网络设备装;2.机柜标配2个国标PDU,规格为单相32A(7.3KVA)输入,20位10A+4位16A输出的PDU单元;3.单机柜四块侧板,侧板分为上下两块,方便拆卸,以满足便于安装维护要求,前后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20°;4.机柜采用前后网孔门设计,前门单开,后门双开,机柜前后均为通风网孔门。 | 台 | 2 |
6 | 人工智能实验室智慧屏 | 1. 采用一体化设计,具备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86寸触摸显示屏,可以提供统一的维保和服务。内置嵌入式操作系统。(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设备支持扩展Windows(OPS模块),并和嵌入式系统同时运行。(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 显示触摸屏≥86英寸。分辨率≥3840*2160,显示比例16:9。内置一体化摄像头,像素≥800万,镜头水平视角≥80°、垂直视角≥50°。内置≥6个非独立外扩展的麦克风,支持前向≥180°拾音,拾音距离≥12米。4. 国产化程度:音视频硬件编解码单元、CPU处理单元、可编程逻辑芯片、摄像机镜头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 内置无线网卡,支持在嵌入式系统下接入2.4G/5G双频无线网络。无线网卡须提供AP、Station工作模式6. 设备支持手机、PC、平板进行终端进行多种方式的无线投屏,无线投屏支持反向控制功能,投屏的视频清晰度不低于1080P 30fps。7. 设备支持HDMI和USB Type-C进行有线投屏。采用USB Type-C接口进行投屏时,只需一根线缆即可实现投屏和反向触控功能,方便进行现场讲解和触控操作8. 内置电子白板,书写延时≤25ms,支持通过自定义书写颜色,使用者可进行手写、绘制、擦除、标注、保存、翻页、白板缩放、白板锁定等功能。内置电子白板书写完成后须支持本地保存、邮件分享、微信等主流应用扫码带走功能,方便实时保存书写内容。采用红外感应技术,在双系统下均支持不少于20点触控,触摸分辨率≥32768(W)*32768(D);触摸精度≤±1mm;触摸高度≤2mm;最小识别直径≤2mm。9. 摄像头支持自动拍摄和手动拍摄模式。自动拍摄模式下可自适应全景拍摄,摄像头可根据空间内人数及位置自动调整画面,确保涵盖空间内人员并保证居中显示;手动拍摄模式下,支持PTZ调节,且支持≥30个画面预置位。支持白平衡调节、曝光调节。10. 支持温度告警功能,当设备芯片检测温度超过85℃时,界面上会弹出告警提示,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 支持ITUT H.323和IETF SIP通信协议,G.711A、G.711U、OPUS、AAC-LD音频协议,H.265、H.264 HP、H.264 BP等视频协议。 | 台 | 2 |
交货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二)交货地点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交货时间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三)验收方式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免费质保期。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1.2现场响应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1.3技术升级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四、付款方式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报价要求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六、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一、采购程序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3 | 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政策性扣减方式(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三、无效谈判
(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谈判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1.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一)响应文件三、谈判要求(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二)保证金: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三)修正错误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五)响应文件的递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八、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一、定义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二、货物内容(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四、转包或分包(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三、合同价格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六、付款(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二)货物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七、检查验收(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九、知识产权(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八、索赔(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十一、违约责任(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十、合同争议的解决(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竞争性谈判)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附页:合同格式(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履约保证金: | ||||||
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一)竞争性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报价函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
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
产品名称 | 品牌及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合计( ) |
项目号:(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技术(质量)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谈判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其他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结束)(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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