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至2026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5.9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th-2023-fc0346
预算金额5.96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5320556
中标公司四川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5.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TTH-2023-FC0346(招标文件编号:YTTH-2023-FC0346)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至2026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马道街19号2-5幢6楼1号
中标(成交)金额:5.9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山山(组长)、史鹏程、车明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定额4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28-8778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532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28-85320556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至2026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马道街19号2-5幢6楼1号
中标(成交)金额:5.9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至2026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至2026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 1、负责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应立即抵达本项目范围内电梯所在位置并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维保人员不得拖延,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 3、应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4、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5、协助采购人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6、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供应商应对电梯的现场使用人员进行安全使用电梯培训。配备日常维保人员2名需工作经验7年及以上。 7、每年度至少对电梯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及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并且向采购人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8、供应商必须安排维保人员全面协调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 9、本项目所需服务工作人员人数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安排配备。 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停运电梯,做好防止发生伤人事故的措施。及时提出维护方案,在经采购人审核后对电梯进行维护。 11、按照国家对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要求定期完成电梯的维保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当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定期之外的维护保养工作时,维保人员应服从安排。维保项目及其质量要求如下,根据国家对电梯设备的要求和电梯运行的实际情况,采购人可以调整项目及基本要求,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性能。 12、维保期限内,供应商须负责申报定期安全检验,保证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13、服务质量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的规范、验收标准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GB7588-2003)、《四川省电梯维护保养守则》、(TSG T5002-2017)(TSG T5002-2017)等法规规定要求。 14、采取大包服务,维保公司免费提供相关的材料和配件进行维修维保服务。报甲方审查备案。 15、大包服务以下材料不包含 电梯部分:轿厢围壁、包括固定或可移动的面板、门面板、轿门、吊顶、光线散射屏、灯泡、荧光灯管、扶手、镜子、地面装饰、地毯及其他建筑装饰和配件;厅门、门框及地坎、沉箱、液缸和管道,从配件房至机房的供电装置、通讯设备、音乐装置、保安系统等非乙方设备及电梯井道机房之外的电线。由于使用不当或自然损耗造成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所有额外费用。 16、配件更换确保为原厂授权配件。 17、出具设备设施的季度维护报告和年度检测报告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山山(组长)、史鹏程、车明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定额4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28-8778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532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28-8532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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