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阳光清华园、天一居、金陵御花园、聚龙公馆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二)
发布时间:2024-01-05 18: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207220001033001
一. 招标条件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的 东海城区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东发改复[2022]69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 ,现已落实。东海县阳光清华园、天一居、金陵御花园、聚龙公馆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东海县阳光清华园、天一居、金陵御花园、聚龙公馆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东海县阳光清华园、天一居、金陵御花园、聚龙公馆小区;
3、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2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
4、招标范围:东海县阳光清华园、天一居、金陵御花园、聚龙公馆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5、监理服务期: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并配合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 2023年6月至 2023年11月连续 6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评标价以元计,评标价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四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除确认评委评审和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 1 月 5 日至2024年 1 月 12 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六.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19 日 09时 00 分(系统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七.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7.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连云港孙丽丽 连云港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霍东海
电 话:138513976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海陵东路309-14号
联系人:王倩
电话:13961302272
10.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王倩,电话:13961302272
11.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李源潮,电话:138156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