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zc-20220504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周局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4-87978933
中标公司扬州市致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 项目编号:HHZC-20220504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
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市致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淮海路181号三层316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柒仟肆佰玖拾壹元陆角贰分(¥957491.6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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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范丛山、乔燕、王满松、崔金花、樊亚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改价格【2011】一534号服务类收费标准1.5%收取。
收费金额:14362.3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
地 址:邗江区育贤路114号
联系方式:周局长 13179779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
附件: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文件.doc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文件.doc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日期:2022年7月1日代理机构: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文件编号:HHZC-20220504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6第四章项目需求2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或至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受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招标(HHZC-20220504)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4.最高限价:98万元/年,最后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3.预算金额:98万元/年理项目(二次)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1.项目编号:HHZC-20220504
1.1投标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合同履行期限:1年。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3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2资格声明(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2投标人须为“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2022年度扬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供应商联系方式》中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12019年6月1日至今类似物业项目的业绩六个(须提供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公告及成交公告网页截图、项目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或至招标代理处获取。投标单位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13092036780@126.com,回复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17:00,)或送至代理公司。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集中勘察答疑: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2022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悉知,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
(四)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一份正本,肆份副本(胶装),投标人应提交电子U盘(内含投标文件),U盘应贴上单位名称的标签并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名。(三)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二)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邗江区育贤路114号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1.采购人信息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异地供应商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4-87978933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名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周局长13179779670
2、投标人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HHZC-20220504号项目。1、招标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联系方式:0514-87978933项目联系人:陈工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合格的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1)中标服务费=成交金额×1.5%;4.3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账号:90130188000185331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邗江支行户名: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4)项目需求(3)合同条款及格式(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6、招标文件构成
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公司联系解决。(6)投标文件格式(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公司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公司。7、招标文件的澄清
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10、投标文件构成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5、分项报价表4、开标一览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2标的物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分项报价表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4投标货币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3其它费用处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7、投标有效期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本项目不交投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19.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9.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1、迟交的投标文件20.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投标截止日期
23.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开标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4、评标委员会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3.4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投标的澄清25.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5.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8.1无效投标条款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8.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废标条款:28.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确定中标单位28.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9.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0、质疑处理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0.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4.5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30.4.4提起质疑的日期;30.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30.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0.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30.4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8.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0.8.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0.8诚实信用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1.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31.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中标通知书30.8.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30.8.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0.8.3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签订合同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乙方(供应商/卖方):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编号:HHZC-20220504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2、合同总金额委托服务项目: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1、委托服务项目
4、知识产权保证(5)甲乙双方补充协议;(6)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3)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1)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报价文件;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6.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6、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服务地点:甘泉新苑一期、二期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8、服务期限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转包或分包6.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税费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服务开始后,剩余合同总价的90%,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实行每月考核、每季度支付制度,月度考核结果单独应用,不进行季度加权),甲乙双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甲方自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普通发票。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合同款支付
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13、违约责任及处罚12.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2.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2、伴随服务
13.8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3.7如乙方员工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13.6乙方加强对员工工作安全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非甲方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作和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13.5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13.4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保证员工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13.3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公众形象;
15、争议解决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1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0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赔偿金。13.9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6、合同其他15.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5.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5.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乙方:16.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见证方执一份。16.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6.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5)项目类型为住宅、商业、联排别墅;(4)小区路面车位目前/个左右;(3)公建配套用房:约1.8万平方米含物业用房,社区用房;(2)小区总户数:联排640户、多层120户;每户235平方米;(1)占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1、本次物业管理招标的区域范围(一期、二期)
(3)★保洁员配备10人,女性,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熟悉保洁工作流程,细心、认真,能刻苦及耐受工作压力,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以及商业街的卫生打扫。(提供依法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小区门岗配备保安10人,男性,60周岁以下,熟悉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安全及消防管理知识,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保安队员持有保安员证书。分班24小时门岗值班,交接班时小区内每天至少巡逻一次。(不得聘用退休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1)★小区配备项目经理1人,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持有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熟悉物业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特别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负责小区内日常管理并能做到协调解决矛盾,做到有台账有记录。(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7)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水电费、垃圾桶等,不纳入标的范围,由甲方按实结算。(6)项目出入口:东、西出入口共5处;
(9)做好业主资料信息登记并存档。(8)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做好报、维修记录。(7)绿化适时修剪、除草,做到无虫害,长势优良。(6)★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资料。(5)★生活垃圾清运2人,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踏实。运输工具自配负责区域内垃圾日产日清。(提供依法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水电工1人,男性,50周岁以内,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低压电工证书,3年以上水电工工作经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小修在24小时修复到位,大修不超2天。(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生活垃圾清运,运输工具自配,负责区域内垃圾日产日清。(4)小修在24小时修复到位,大修不超2天(维修耗材由采购人提供)。(3)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以及商业街的卫生打扫。(2)小区门岗分班24小时门岗值班,交接班时小区内每天至少巡逻一次。(1)负责小区内日常管理并能做到协调解决矛盾,做到有台账有记录。二、项目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1)所有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至垃圾中转站。(10)绿化每季度至少修剪一次。(9)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水电费、垃圾桶等,不纳入标的范围,由甲方按实结算。(8)做好业主资料信息登记并存档。(7)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做好报、维修记录。(6)绿化适时修剪、除草,做到无虫害,长势优良。
5、每季度一次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测,平时采取多种形式的沟通方式与业主或使用人沟通,沟通面不低于住户的25%,对沟通和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4、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投诉渠道。3、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2、制定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季度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1、物业服务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取得物业服务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统一着装,仪表整洁。三、作业服务标准
11、安全方案: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和求助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服务区域正常工件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对服务区域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照明等相关设施加强维护;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场、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10、绿化带:每2天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垃圾。9、小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垃圾日产日清,每天收集小区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地点(垃圾中转站),必须保持垃圾桶的完好和清洁。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运送垃圾避开人流高峰,不可使用客用电梯运送垃圾;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外观光亮,无突出躁音,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西散、垃圾洒落。8、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按规定时间修复,如不能修复必须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7、小区道路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工作:每天对道路定时清扫两遍。每次清扫工作必须在当天8:30、16:30前完毕。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下雨天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无积水;发现路面有油污应及时用清洁剂清洁。6、门岗管理(两个门):每天保持每个门24小时有人在岗,每天保持交接班时巡逻一次,查看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异常现象,迅速处理,及时报告。管理进出车辆,并负责门口卫生。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会使用值班室内设备,会调取监控录像,并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要求对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禁止商贩或不明人员入内。
四、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细则15、其他:对有违章搭建及时上报。14、档案资料: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买方和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每日巡查消防栓、箱、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练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13、消防: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12、交通和车辆管理: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并及时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2)工作人员,未经同意无故脱岗或当班时间干私活。(1)保安人员酒后上岗或当班喝酒。以下十条内容,触犯每一条,扣罚乙方物业服务费100元。若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赔偿的,将根据相关处理意见,扣除必要的赔偿金。1、考核内容如下:为了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制定考核细则,具体内容
(7)打扫不认真,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状况较差,招标方工作人员意见较大。方形象。(6)当班时间着装不整,不按要求佩戴防护器械,传达室内外卫生较差,严重影响招标(5)因保安人员未能及时疏通、导致出入口车辆滞留致安全事故的发生。(4)工作不到位,经提醒后,24小时内拒不整改。(3)未按规定进行日间、夜间巡查。监守自盗偷、拿招标方的财物。
(2)扣罚费用在成交供应商的物业服务费结算时扣除。(1)采购人负责考核的检查,发现触犯“十项违规”的,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必要时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要到现场确认,采购人及时书面通知成交人考核处理结果,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考核说明(10)工作人员,迟到或早退,工作期间扎堆聊天或擅自离岗。(9)未能认真、及时清理下水道入口,经常造成下水道堵塞。(8)发现水管破裂,不及时维修;节水节电意识差,水电浪费严重。
5、★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月/人)及社会保险(1079.5元/月/人,按4250元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未依法缴纳测算、未按要求测算防暑降温费(1200元/年/人)的作无效报价处理。4、★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并充分考虑在服务期间国家对人员工资的调整因素和自然增长因素,法定的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大病救助)、公积金、福利费、高温费(高温费按法定标准缴纳不得少于6人)、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工具费、日常耗材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和办公费等,不得缺项。3、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服装需得到采购人认可。2、采购人不负责成交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七、其他要求
一、评标方法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合同期限内,如因劳动部门提高扬州市区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基数,其差额部分及相关税管费等由采购人按月给付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完成交接后开始计算服务期,根据先提供服务后支付原则,经采购人对服务考核合格后,按实际人员数量、需缴纳社保人员数量、种类、服务内容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结算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备注:特殊加班费为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非物业合同内规定的费用,特殊情况下需要导致中标人员工产生加班,经双方确认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计算。特殊加班指经过采购人审批的加班。注:加“★”为必备项,不满足则不作为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日期: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开标一览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主要文件目录投标人: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八、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五、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通用资格条件 | ||
1 | 投标函(原件) | |
2 | 资格声明(原件) | |
3 |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
4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6 |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7 |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8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 |
9 |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0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 | |
11 |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 |
特定资格条件 | ||
12 | 2019年6月1日至今类似物业项目的业绩六个(须提供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公告及成交公告网页截图、项目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13 | 投标人须为“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2022年度扬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供应商联系方式》中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八、在“信用中国”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盖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格式年月日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账户:投标人开户行:传真:电话:邮编:地址:
(2)地址:邮编:(1)投标人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资格声明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行号:
<1>固定资产:(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法人授权书(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单位地址: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 ||
2 | |||
3 | |||
4 | |||
5 | …… |
序号 | 非实质性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企业声明函》 |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企业名称(盖章):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日期: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分包号(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服务或产品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人民币:元) |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注:行数不够,可以自行添加五、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人员配置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服务要求 |
1 | 项目经理1人 | 负责小区内日常管理并能做到协调解决矛盾,有台账有记录。 | ||
2 | 保安10人 | 分班24小时门岗值班,交接班时小区内每天至少巡逻一次。 | ||
3 | 保洁10人 | 负责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以及商业街的卫生打扫。 | ||
4 | 水电工1人 | 小修在24小时修复到位,大修不超2天。 | ||
5 | 垃圾清运2-3人 | 运输工具自配,负责区域内垃圾日产日清。 | ||
6 | 服装费 | 工作人员的服装费用 | ||
7 | 装备费用 | 含警棍、对讲机等设备投标人需自行配置 | ||
8 | 管理费 | |||
9 | 利润 | |||
10 | 税金 | |||
共计: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证明材料 |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确认函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交付时间 | |||
交货方式 | |||
交货地点 | |||
付款方式 | |||
其他 | …… |
投标单位联系表附:年月日(单位公章)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分包 | / |
2、因投标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092036780@126.com,电话:0514-87978933)。
扬州市邢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HZC-20220504
10: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扬州市刊江区甘泉街
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扬州市邢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属
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扬州市致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1人,营业
收入为1085.93万元,资产总额为430.74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
或者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解不充分
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游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27日
32100109
40
日期:2022年7月1日代理机构: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文件编号:HHZC-20220504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6第四章项目需求2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或至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受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招标(HHZC-20220504)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4.最高限价:98万元/年,最后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3.预算金额:98万元/年理项目(二次)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1.项目编号:HHZC-20220504
1.1投标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合同履行期限:1年。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3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2资格声明(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2投标人须为“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2022年度扬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供应商联系方式》中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12019年6月1日至今类似物业项目的业绩六个(须提供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公告及成交公告网页截图、项目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或至招标代理处获取。投标单位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13092036780@126.com,回复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17:00,)或送至代理公司。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集中勘察答疑: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2022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悉知,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
(四)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一份正本,肆份副本(胶装),投标人应提交电子U盘(内含投标文件),U盘应贴上单位名称的标签并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名。(三)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二)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邗江区育贤路114号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1.采购人信息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异地供应商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4-87978933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名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周局长13179779670
2、投标人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HHZC-20220504号项目。1、招标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联系方式:0514-87978933项目联系人:陈工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合格的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1)中标服务费=成交金额×1.5%;4.3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账号:90130188000185331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邗江支行户名: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4)项目需求(3)合同条款及格式(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6、招标文件构成
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公司联系解决。(6)投标文件格式(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公司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公司。7、招标文件的澄清
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10、投标文件构成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5、分项报价表4、开标一览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2标的物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分项报价表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4投标货币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3其它费用处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7、投标有效期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本项目不交投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19.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9.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1、迟交的投标文件20.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投标截止日期
23.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开标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4、评标委员会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3.4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投标的澄清25.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5.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8.1无效投标条款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8.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废标条款:28.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确定中标单位28.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9.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0、质疑处理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0.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4.5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30.4.4提起质疑的日期;30.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30.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0.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30.4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8.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0.8.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0.8诚实信用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1.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31.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中标通知书30.8.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30.8.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0.8.3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签订合同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乙方(供应商/卖方):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编号:HHZC-20220504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2、合同总金额委托服务项目: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1、委托服务项目
4、知识产权保证(5)甲乙双方补充协议;(6)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3)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1)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报价文件;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6.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6、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服务地点:甘泉新苑一期、二期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8、服务期限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转包或分包6.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税费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服务开始后,剩余合同总价的90%,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实行每月考核、每季度支付制度,月度考核结果单独应用,不进行季度加权),甲乙双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甲方自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普通发票。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合同款支付
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13、违约责任及处罚12.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2.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2、伴随服务
13.8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3.7如乙方员工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13.6乙方加强对员工工作安全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非甲方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作和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13.5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13.4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保证员工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13.3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公众形象;
15、争议解决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1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0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赔偿金。13.9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6、合同其他15.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5.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5.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乙方:16.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见证方执一份。16.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6.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5)项目类型为住宅、商业、联排别墅;(4)小区路面车位目前/个左右;(3)公建配套用房:约1.8万平方米含物业用房,社区用房;(2)小区总户数:联排640户、多层120户;每户235平方米;(1)占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1、本次物业管理招标的区域范围(一期、二期)
(3)★保洁员配备10人,女性,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熟悉保洁工作流程,细心、认真,能刻苦及耐受工作压力,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以及商业街的卫生打扫。(提供依法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小区门岗配备保安10人,男性,60周岁以下,熟悉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安全及消防管理知识,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保安队员持有保安员证书。分班24小时门岗值班,交接班时小区内每天至少巡逻一次。(不得聘用退休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1)★小区配备项目经理1人,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持有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熟悉物业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特别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负责小区内日常管理并能做到协调解决矛盾,做到有台账有记录。(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7)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水电费、垃圾桶等,不纳入标的范围,由甲方按实结算。(6)项目出入口:东、西出入口共5处;
(9)做好业主资料信息登记并存档。(8)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做好报、维修记录。(7)绿化适时修剪、除草,做到无虫害,长势优良。(6)★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资料。(5)★生活垃圾清运2人,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踏实。运输工具自配负责区域内垃圾日产日清。(提供依法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水电工1人,男性,50周岁以内,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低压电工证书,3年以上水电工工作经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小修在24小时修复到位,大修不超2天。(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生活垃圾清运,运输工具自配,负责区域内垃圾日产日清。(4)小修在24小时修复到位,大修不超2天(维修耗材由采购人提供)。(3)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以及商业街的卫生打扫。(2)小区门岗分班24小时门岗值班,交接班时小区内每天至少巡逻一次。(1)负责小区内日常管理并能做到协调解决矛盾,做到有台账有记录。二、项目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1)所有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至垃圾中转站。(10)绿化每季度至少修剪一次。(9)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水电费、垃圾桶等,不纳入标的范围,由甲方按实结算。(8)做好业主资料信息登记并存档。(7)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做好报、维修记录。(6)绿化适时修剪、除草,做到无虫害,长势优良。
5、每季度一次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测,平时采取多种形式的沟通方式与业主或使用人沟通,沟通面不低于住户的25%,对沟通和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4、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投诉渠道。3、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2、制定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季度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1、物业服务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取得物业服务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统一着装,仪表整洁。三、作业服务标准
11、安全方案: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和求助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服务区域正常工件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对服务区域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照明等相关设施加强维护;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场、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10、绿化带:每2天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垃圾。9、小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垃圾日产日清,每天收集小区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地点(垃圾中转站),必须保持垃圾桶的完好和清洁。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运送垃圾避开人流高峰,不可使用客用电梯运送垃圾;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外观光亮,无突出躁音,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西散、垃圾洒落。8、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按规定时间修复,如不能修复必须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7、小区道路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工作:每天对道路定时清扫两遍。每次清扫工作必须在当天8:30、16:30前完毕。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下雨天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无积水;发现路面有油污应及时用清洁剂清洁。6、门岗管理(两个门):每天保持每个门24小时有人在岗,每天保持交接班时巡逻一次,查看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异常现象,迅速处理,及时报告。管理进出车辆,并负责门口卫生。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会使用值班室内设备,会调取监控录像,并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要求对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禁止商贩或不明人员入内。
四、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细则15、其他:对有违章搭建及时上报。14、档案资料: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买方和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每日巡查消防栓、箱、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练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13、消防: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12、交通和车辆管理: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并及时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2)工作人员,未经同意无故脱岗或当班时间干私活。(1)保安人员酒后上岗或当班喝酒。以下十条内容,触犯每一条,扣罚乙方物业服务费100元。若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赔偿的,将根据相关处理意见,扣除必要的赔偿金。1、考核内容如下:为了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制定考核细则,具体内容
(7)打扫不认真,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状况较差,招标方工作人员意见较大。方形象。(6)当班时间着装不整,不按要求佩戴防护器械,传达室内外卫生较差,严重影响招标(5)因保安人员未能及时疏通、导致出入口车辆滞留致安全事故的发生。(4)工作不到位,经提醒后,24小时内拒不整改。(3)未按规定进行日间、夜间巡查。监守自盗偷、拿招标方的财物。
(2)扣罚费用在成交供应商的物业服务费结算时扣除。(1)采购人负责考核的检查,发现触犯“十项违规”的,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必要时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要到现场确认,采购人及时书面通知成交人考核处理结果,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考核说明(10)工作人员,迟到或早退,工作期间扎堆聊天或擅自离岗。(9)未能认真、及时清理下水道入口,经常造成下水道堵塞。(8)发现水管破裂,不及时维修;节水节电意识差,水电浪费严重。
5、★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月/人)及社会保险(1079.5元/月/人,按4250元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未依法缴纳测算、未按要求测算防暑降温费(1200元/年/人)的作无效报价处理。4、★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并充分考虑在服务期间国家对人员工资的调整因素和自然增长因素,法定的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大病救助)、公积金、福利费、高温费(高温费按法定标准缴纳不得少于6人)、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工具费、日常耗材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和办公费等,不得缺项。3、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服装需得到采购人认可。2、采购人不负责成交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七、其他要求
一、评标方法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合同期限内,如因劳动部门提高扬州市区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基数,其差额部分及相关税管费等由采购人按月给付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完成交接后开始计算服务期,根据先提供服务后支付原则,经采购人对服务考核合格后,按实际人员数量、需缴纳社保人员数量、种类、服务内容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结算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备注:特殊加班费为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非物业合同内规定的费用,特殊情况下需要导致中标人员工产生加班,经双方确认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计算。特殊加班指经过采购人审批的加班。注:加“★”为必备项,不满足则不作为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日期: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开标一览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主要文件目录投标人: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八、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五、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通用资格条件 | ||
1 | 投标函(原件) | |
2 | 资格声明(原件) | |
3 |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
4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6 |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7 |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8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 |
9 |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0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 | |
11 |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 |
特定资格条件 | ||
12 | 2019年6月1日至今类似物业项目的业绩六个(须提供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公告及成交公告网页截图、项目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13 | 投标人须为“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2022年度扬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供应商联系方式》中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八、在“信用中国”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盖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格式年月日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账户:投标人开户行:传真:电话:邮编:地址:
(2)地址:邮编:(1)投标人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资格声明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行号:
<1>固定资产:(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法人授权书(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单位地址: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 ||
2 | |||
3 | |||
4 | |||
5 | …… |
序号 | 非实质性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企业声明函》 |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企业名称(盖章):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日期: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分包号(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服务或产品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人民币:元) |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注:行数不够,可以自行添加五、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人员配置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服务要求 |
1 | 项目经理1人 | 负责小区内日常管理并能做到协调解决矛盾,有台账有记录。 | ||
2 | 保安10人 | 分班24小时门岗值班,交接班时小区内每天至少巡逻一次。 | ||
3 | 保洁10人 | 负责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以及商业街的卫生打扫。 | ||
4 | 水电工1人 | 小修在24小时修复到位,大修不超2天。 | ||
5 | 垃圾清运2-3人 | 运输工具自配,负责区域内垃圾日产日清。 | ||
6 | 服装费 | 工作人员的服装费用 | ||
7 | 装备费用 | 含警棍、对讲机等设备投标人需自行配置 | ||
8 | 管理费 | |||
9 | 利润 | |||
10 | 税金 | |||
共计: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证明材料 |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确认函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交付时间 | |||
交货方式 | |||
交货地点 | |||
付款方式 | |||
其他 | …… |
投标单位联系表附:年月日(单位公章)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分包 | / |
2、因投标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092036780@126.com,电话:0514-87978933)。
扬州市邢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HZC-20220504
10: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扬州市刊江区甘泉街
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扬州市邢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二次),属
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扬州市致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1人,营业
收入为1085.93万元,资产总额为430.74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
或者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解不充分
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游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27日
321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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