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办公耗材及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5114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俊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624727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1
公告正文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办公耗材及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办公耗材及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办公耗材及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索?引?号: 011536062/2020-01127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8日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文时效: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办公耗材及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511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ZC2020-Z110-H051-A-B-C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以及其他条件:(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能力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且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报名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 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磋商时必须出具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修服务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08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09: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宝鼎大厦2楼212室项目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0.00 0.00
B 0.00 0.00
C 0.00 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1日 14:2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1日 14:2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钢铁大街18号
采购人联系人: 张俊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2047277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4034619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陈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624727835
采购文件: 交管支队耗材公告.docx交管支队耗材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600,000.00
B 600,000.00
C 6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5075520 货物 1.0 采购2021年电子耗材及维修
15075526 货物 1.0 采购2021年电子耗材及维修
15075515 货物 1.0 采购2021年电子耗材及维修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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