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正在报名][电子竞价]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竞价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正在报名][电子竞价]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竞价公告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RSGQCG2022291 项目名称: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 采购联系人: 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 028-35030101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14: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09月07日 09:30 采购目录: 服务 竞价开始时间: 2022年09月07日 09:30 资质要求 序号 单位资质 负责人资质条件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备注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无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 售后服务: 项目特殊要求:
签章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pdf
诚信投标承诺书.pdf 附件:
竞价公告.pdf
竞价公告.pdf 附件: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合同.pdf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合同.pdf 附件: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电子竞价公告(挂网版)9.2.pdf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电子竞价公告(挂网版)9.2.pdf
诚信投标承诺书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仔细阅读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
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竞价公告所有内容,已清楚竞价公告的
所有实质性条款。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本项目竞价公告所列
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果成交后出现未及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业主签订
合同、或资格审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我公司自愿按竞价公告
文件要求,同意项目业主不退还此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纳入黑名
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2年月日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竞价公
告
项目编号:RSGQCG2022291
项目名称: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采购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采购人电话:028-35030101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2日14:00 |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2日14:00 | 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 | 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 | 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 | 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 | 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 | 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 |
采购目录:服务 | 采购目录:服务 |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资质要求 |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资质要求 |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资质要求 |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资质要求 |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资质要求 |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30资质要求 |
单位资质负责人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 | 单位资质负责人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 备注 | ||
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 | 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 | ||||||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 ||||||
度:3.具有履行 | 度:3.具有履行 | 度:3.具有履行 | 度:3.具有履行 | 度:3.具有履行 | 度:3.具有履行 | 度:3.具有履行 | 度:3.具有履行 |
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 |||||||
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售后服务:项目特殊要求: | 无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 | 无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 | 无仁寿发展投资代月有限公司 | 签章 | 签章 | 签章 | |
序号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
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合同
工程名称: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
工程地点:眉山仁寿县
甲方: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服务采购项目
的《竞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总投资约1.1亿,该项目占地约546亩,总面积约36.4
万平方米,水深控制在1.5~2米,水域总面积约58000平米,最大蓄水量约为10万立
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市政、绿化、亮化、综合管线及应急避难场所及公共人防工程
等。
二、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成果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报告等相关工作,取
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场查勘及调研;
(二)文地形资料收集;
(三)上下枢纽电站基础资料收集;
(四)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编制;
(五)河道演变分析;
(六)数学模型计算分析;
(七)洪水影响综合评价及报告编制等;
(二)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所有方案及论证报告内容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三)服务成果
1.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按时交付审查合格的成果文件,并对提交
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组织专
家论证、负责相关论证报告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提供最终成果资料纸质文件4套,电子文档1套。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方案、论证报告须单独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本服务费为包干总价,包括但不
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专家评审费、所需人员、保险、检测、成果提交、利润、税金等
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报告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4、(每次付款须由乙方出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必须齐全:名
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填列;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
称栏目必须填列清楚具体明细,发票清单必须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涉及项目的发
票备注栏要填写项目名称、地址;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复核、开票人
信息必须填列,且复核及开票人不能为同一人)后再予以支付,并附合同复印件及请
款申请书。)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如果第三方指控的知识产权侵权成立,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
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
失。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在乙方提交完整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无其他违约责任情况下
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
受的损失。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本项目采购人应在乙方提交成果后30日内,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 |
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接受甲方组织的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乙方负责服务期间安全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8、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在约定期限内将合法有效的工作成果提交甲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合格成果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
当按合同总价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及相关资料,支付甲方
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4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在14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址:,地址: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2022年月日,签约日期:2022年月日
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方案
及行洪论证采购电子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涉河
方案及行洪论证
(二)项目地点:仁寿县怀仁街道办事处高笋社区天府
大道旁
(三)建设规模: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总投资约
1.1亿,该项目占地约546亩,总面积约36.4万平方米,
水深控制在1.5~2米,水域总面积约58000平米,最大蓄
水量约为10万立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市政、绿化、亮化、
综合管线及应急避难场所及公共人防工程等。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涉河方案及行洪
论证报告等相关工作,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场查勘及调研;
(二)文地形资料收集;
(三)上下枢纽电站基础资料收集;
(四)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编制;
(五)河道演变分析;
(六)数学模型计算分析;
(七)洪水影响综合评价及报告编制等;
(六)采购控制价:250000.00元。
(七)服务要求:
1.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涉河建设方
案报告及行洪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评
审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项目专
家评审费、所需人员、保险、检测、成果提交、利润、税
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4.其他要求:
(1)服务过程中,供应商须严格相关法律规定,维护
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行
为。
(2)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商业和技术等内容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
意不得更换。
(4)供应商负责服务期间安全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国
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提供承诺函)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领取成交通知
书后3日内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完整符合要求的成果
文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根据相关行政主管要求取得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无息退还。
2.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自
动放弃中标资格。
(九)结算办法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报告通过
专家组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报告获得
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每次
付款须由乙方出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必须齐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
账号必须填列;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必须填列
清楚具体明细,发票清单必须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涉
及项目的发票备注栏要填写项目名称、地址;发票必须加
盖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复核、开票人信息必须填列,且
复核及开票人不能为同一人)后再予以支付,并附合同复
印件及请款申请书。)
(十)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
,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
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
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
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任。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合格成
果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0.1%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
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
及相关资料,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业绩要求:2019年来至少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
15万及以上的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业绩。(提供合同
及对应合同支付合同款发票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限制投标或应当回避
的情形,成交之后如有发现取消成交资格。
三、竞价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竞价。
四、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7日上午9:30。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平
台已入库注册的开户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
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开标前请确保保证金缴
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的后果自负。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
自动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
台自动退还。
(三)以下情形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人纳入黑
名单:
1.成交人未及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因不符合报
名条件恶意投标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成交人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竞价时间及规则
1.竞价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09:30-11:30。
2.竞价规则:竞价起始控制金额为250000.00元,只能
低于控制价报价,在竞价时间内可以多次报价,以最后一
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竞价截止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人
。若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首先报价单
位为成交人。若竞价候选人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人可依次确定其它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为成交人或重新
采购。若竞价单位不足2家的,本项目重新采购
(已报名成功的单位请在网站首页、网上办事下载投
标人操作指南,提前熟悉竞价操作流程。)
七、资格审查
(一)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在竞价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要
求的相关资料。
(二)2022年9月7日下午5:00前,成交人需提交以
下,进行资格审查:
1.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近六个月
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应合同支
付合同款发票原件及税务验证系统截;
4.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
5.供应商负责服务期间安全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提
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相
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提供
承诺函)
(三)资格审查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四)提交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五)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
审查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业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邮编:620500
联系人:李老师
业主联系电话:028-35030101
平台咨询电话:028-36229115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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