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竹县龙潭水库灌区渠系提升工程监理监理二标段第1次答疑文件
金额
123.0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0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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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龙潭水库灌区渠系提升工程监理监理二标段第1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2024-04-03 16:0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230,1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pbbf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大竹县龙潭水库灌区渠系提升工程监理二标段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竹县龙潭水库灌区渠系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补遗: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金额÷招标控制价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5%。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修改为:“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修正价)÷招标控制价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0%。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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