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道G104线福安江家渡大桥至赛岐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08日 12: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1A幢17层17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1A幢17层1709室 | ||
预算金额 | ¥1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50367252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福安市行政中心19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凌晨199593353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18号福州正大广场C区御景台272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郑18050367252 |
项目概况
国道G104线福安江家渡大桥至赛岐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1A幢17层1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MT[2023]ZFCG-040
项目名称:国道G104线福安江家渡大桥至赛岐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1(项) | 1450000 | 否 | 1450000 | 145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开始服务,3个月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1A幢17层17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1A幢17层17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1A幢17层17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保证金、报名费、中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 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帐 号:3505 0187 7707 0000 1277
2、报名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登记表;报名表由代理公司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福安市行政中心19层
联系方式:凌晨19959335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18号福州正大广场C区御景台2720
联系方式:小郑18050367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1805036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