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辅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bfqfn007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沈伟0551-6335673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三理0551-66223916
中标公司安徽中青检验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辅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0BFQFN00713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无标题文档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
联系人:沈伟
联系方式:0551-63356734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陈三理 联系电话:0551-66223916、66223922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情况
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辅助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项目名称: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0BFQFN00713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06月02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中青检验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30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捌仟元整(大写)(¥138000.00(小写)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辅助服务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向阳,徐国志,肖刚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30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捌仟元整(大写)(¥138000.00(小写)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辅助服务等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
联系人:沈伟
联系方式:0551-63356734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陈三理 联系电话:0551-66223916、66223922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情况
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辅助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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