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源站轨道衡新建采购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源站轨道衡新建采购公告(第二次)
河源站轨道衡新建采购公告于2023年11月7日发布后,在项目公告有效时间内,没有竞价人报名参与导致流标。本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河源站轨道衡新建项目进行线下非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欢迎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经营良好的公司报名参与。
一、线下非招标采购内容
河源站轨道衡新建,费用为全包干(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负责拆除原轨道衡设施并存放在原有轨道衡机房,由中心负责报废物资处置工作;
2、在原址新建1套不断轨无梁式单台面自动轨道衡;
3、采用扣轨施工方式,边施工边通车,确保施工期间运输生产的正常开展。
4、施工企业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设备检定工作。施工完毕负责联系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对新建轨道衡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组织验收。
5、选用材料、设备及规格、数量等不得低于施工图预算所明确。
6、安装使用后对行车安全不会造成任何隐患,装备及产品检定符合国家铁路计量部门相关规定,具有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认定证书,并符合下列文件规范要求:
铁运[2013]56号附件13《铁路站场用轨道衡技术条件》
《自动轨道衡》(GB/T 11885-1999)
《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14249.2-1993)
《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JJG 234-1990)
《称重传感器》(GB/T 7551-1997)
7、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工。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涵盖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设备制造。
2.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单位应详细填写报名表。
2、提供一套独立的报名资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是委托的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委托书。
5、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资料均须在报名截止两天前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项目经办部门资格初审后方可领取线下非招标谈判文件。外埠单位可先提供传真件或扫描件,在通知谈判时需带原件审核。
四、线下非招标谈判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零元整。
五、其它:有关线下非招标谈判情况详见线下非招标谈判文件。本中心将对通过初审的报名单位发放线下非招标谈判文件及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初审的报名单位请编制详细的谈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方案、设备清单及型号、报价等。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 2023年11月24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24日12:00止,节假日时间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朗西路200号广州货运中心设备信息科(项目经办部门)。
咨询联系人:方生,电话:020-61356322
广州货运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项目报名表
河源站轨道衡新建采购公告于2023年11月7日发布后,在项目公告有效时间内,没有竞价人报名参与导致流标。本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河源站轨道衡新建项目进行线下非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欢迎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经营良好的公司报名参与。
一、线下非招标采购内容
河源站轨道衡新建,费用为全包干(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负责拆除原轨道衡设施并存放在原有轨道衡机房,由中心负责报废物资处置工作;
2、在原址新建1套不断轨无梁式单台面自动轨道衡;
3、采用扣轨施工方式,边施工边通车,确保施工期间运输生产的正常开展。
4、施工企业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设备检定工作。施工完毕负责联系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对新建轨道衡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组织验收。
5、选用材料、设备及规格、数量等不得低于施工图预算所明确。
6、安装使用后对行车安全不会造成任何隐患,装备及产品检定符合国家铁路计量部门相关规定,具有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认定证书,并符合下列文件规范要求:
铁运[2013]56号附件13《铁路站场用轨道衡技术条件》
《自动轨道衡》(GB/T 11885-1999)
《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14249.2-1993)
《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JJG 234-1990)
《称重传感器》(GB/T 7551-1997)
7、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工。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涵盖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设备制造。
2.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单位应详细填写报名表。
2、提供一套独立的报名资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是委托的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委托书。
5、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资料均须在报名截止两天前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项目经办部门资格初审后方可领取线下非招标谈判文件。外埠单位可先提供传真件或扫描件,在通知谈判时需带原件审核。
四、线下非招标谈判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零元整。
五、其它:有关线下非招标谈判情况详见线下非招标谈判文件。本中心将对通过初审的报名单位发放线下非招标谈判文件及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初审的报名单位请编制详细的谈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方案、设备清单及型号、报价等。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 2023年11月24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24日12:00止,节假日时间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朗西路200号广州货运中心设备信息科(项目经办部门)。
咨询联系人:方生,电话:020-61356322
广州货运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项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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