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公司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供油工程油罐及消防水罐钢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分公司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供油工程油罐及消防水罐钢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C-A1-23120024)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供油工程储罐钢板,具体参数见供货清单。投标人须负责设备供货、运输等全部工作。
供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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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理计吨数 |
计量单位 |
物料概述 |
备注 |
1 |
普碳中厚板 |
11.98 |
吨 |
Q235B 10600*1800*10 |
8张 |
2 |
普碳中厚板 |
13.56 |
吨 |
Q235B 8000*1800*8 |
15张 |
3 |
普碳中厚板 |
18.44 |
吨 |
Q235B 8900*2000*12 |
11张 |
4 |
普碳中厚板 |
13.97 |
吨 |
Q235B 8900*2000*10 |
10张 |
5 |
普碳中厚板 |
22.35 |
吨 |
Q235B 8900*2000*8 |
20张 |
6 |
普碳中厚板 |
25.15 |
吨 |
Q235B 8900*2000*6 |
30张 |
7 |
普碳中厚板 |
18.08 |
吨 |
Q235B 8000*1600*6 |
30张 |
8 |
容器板 |
26.706 |
吨 |
Q345R 10500*1800*10 |
18张 |
9 |
普碳中厚板 |
47.47 |
吨 |
Q235B 7000*1800*8 |
60张 |
10 |
容器板 |
43.1 |
吨 |
Q345R 8000*2200*12 |
26张 |
11 |
容器板 |
66.31 |
吨 |
Q345R 8000*2200*10 |
48张 |
12 |
容器板 |
26.52 |
吨 |
Q345R 8000*2200*8 |
24张 |
13 |
普碳中厚板 |
53.05 |
吨 |
Q235B 8000*2200*8 |
48张 |
交货期:2023年12月10日完成产品的供货、运输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质保期:最终用户签署完毕全部货物的《现场验收交接单》之日起算的十二(12)个月;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2110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前来投标。如投标人是制造商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须出具相应的关系证明和授权文件并加盖双方公章。同一家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家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参加投标的,相关资质要求可以提供制造商的资质)。
3.4 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7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制造商或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在石油储运工程或类似工程中具有1个与本次所投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货物重量在400吨(含)以上或单个合同金额在350万元以上的与招标物资类似的供货业绩。所有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须包括能体现出合同名称、采购物资明细、重量、合同金额等信息的关键页和盖章页。
3.8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9 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10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1 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航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13 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本次招标,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3 购买方式
(1)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登陆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采购电子信息平台(http://zc.cnaf.com)购买招标文件。
(2)网上注册: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登录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zc.cnaf.com)进行注册,点选项目报名。
(3)网上报名:投标人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完毕后,请到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进行注册(否则可能影响标书费认款及发票开具),完善财务信息等内容。
上述网站均注册完毕后,向本公告所列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电汇标书款,将电汇底单发送至guoxinyewu10@163.com 中,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标书款到账后(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确认时间不超过1小时),即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报名,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流程操作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文件下载: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下载电子标书,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信息自行开具标书款发票,务必当月付款当月开具,否则发生开票时间延长等情况由投标人负责。
(5)注册并下载文件后,投标需按要求办理电子锁,申办流程详见供应商登陆页面,点击“CA锁申办”进行办理,申办及邮寄过程为五个工作日。
(6)投标人如在网上注册、下载文件、办理CA锁、网上制作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等流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联系人:郑佳浩,电话18506183398。其他问题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下午14点00分,开标时间(远程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4点00分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采购电子信息平台(http://zc.cnaf.com)进行远程解密。下午14点前,请投标人代表完成网上签到,并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解密时间为14点00分,如非招标方原因导致投标人未能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电脑建议配置尽量高一些,以免解密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5.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小时上传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采购电子信息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4 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可通过"CA锁"加密。
5.5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6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平台沟通沟通联系解决,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7本项目需同时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可为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正本须加盖公章。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二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开标地点(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签收时间须早于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根据所处地域自行安排邮寄事宜)。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如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被拒绝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A1-23120024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采购电子信息平台(http://zc.cnaf.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路2号中国航油大厦
联 系 人:刘骁
电 话:010- 59890855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张鹏飞、杨雪光
电 话:13720091534、13720096292
邮 箱:guoxinyewu10@163.com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30205308000563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