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专业支持计划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专业支持计划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围绕社会治理的定位、目标、格局、重心和实现途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性的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形成了丰富的社会治理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最核心目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主导管理的广阔农村区域,是深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随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迎来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阶段,正瞄准高端高新,加快形成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以新型储能、新材料、智能制造机器人产业为辅的“一主三辅”产业发展格局。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入,深汕特别合作区也面临着一些亟需攻克的社会治理问题,例如,如何有效解决转型期中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基层自治能力不足、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既是当下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是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提质升级的现实挑战。
为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决策部署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系统建设平安深汕、法治深汕,助力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多元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政法办)拟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专业支持计划,邀请专业智库机构以输智力、探新方、出成果为原则,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顾问咨询、创新项目策划、治理队伍建设、精品项目库打造、跟踪成果提炼等服务。
(二)项目要求:
由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远离深圳市中心,下辖四个镇34个行政村、5个社区,现有人口约13万人,辖区地域广阔、山高林密、村落散布、海岸线长、人员流动大,自然地理区位和历史发展特点有别于深圳市其他较早发展的高度建成区,同时,辖区内每个社区(村)面临的问题和需求不一,特点不一。因此,社会治理必须基于实地调研,深入各镇、各社区(村)进行现状摸排。拟组织智库专家团队深入社区(村)调研,在全区挑选3个需要重点介入的村居(一般选择需求明确、村居团队打造特色项目意愿高且配合度强的村居),系统梳理各村居的治理资源、治理需求和治理力量,并形成清单和分析报告,作为治理方案的拟定依据。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为目标,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模式,不断提高村居法治观念、文明素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基层治理实践贡献深汕力量。
(三)项目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材料内容,组织人员对本项目采购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局办: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古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63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围绕社会治理的定位、目标、格局、重心和实现途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性的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形成了丰富的社会治理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最核心目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主导管理的广阔农村区域,是深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随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迎来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阶段,正瞄准高端高新,加快形成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以新型储能、新材料、智能制造机器人产业为辅的“一主三辅”产业发展格局。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入,深汕特别合作区也面临着一些亟需攻克的社会治理问题,例如,如何有效解决转型期中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基层自治能力不足、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既是当下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是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提质升级的现实挑战。
为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决策部署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系统建设平安深汕、法治深汕,助力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多元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政法办)拟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专业支持计划,邀请专业智库机构以输智力、探新方、出成果为原则,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顾问咨询、创新项目策划、治理队伍建设、精品项目库打造、跟踪成果提炼等服务。
(二)项目要求:
由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远离深圳市中心,下辖四个镇34个行政村、5个社区,现有人口约13万人,辖区地域广阔、山高林密、村落散布、海岸线长、人员流动大,自然地理区位和历史发展特点有别于深圳市其他较早发展的高度建成区,同时,辖区内每个社区(村)面临的问题和需求不一,特点不一。因此,社会治理必须基于实地调研,深入各镇、各社区(村)进行现状摸排。拟组织智库专家团队深入社区(村)调研,在全区挑选3个需要重点介入的村居(一般选择需求明确、村居团队打造特色项目意愿高且配合度强的村居),系统梳理各村居的治理资源、治理需求和治理力量,并形成清单和分析报告,作为治理方案的拟定依据。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为目标,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模式,不断提高村居法治观念、文明素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基层治理实践贡献深汕力量。
(三)项目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材料内容,组织人员对本项目采购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局办: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古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63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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