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A3302820390024709002001慈溪市桥头镇上林新桥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金额
879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2820390024709002001
预算金额879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A3302820390024709002001慈溪市桥头镇上林新桥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递交时间:2024-12-1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87,970,077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细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慈溪市桥头镇上林新桥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澄清公告(一)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慈溪市桥头镇上林新桥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一、确定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的具体金额如下: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87970077元,其中,暂估价为 0 元、暂列金额为 0 元。
二、确定投标合理报价区间:
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招标控制价下浮8%(含)至13%(含),即80932471元~76533967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三、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对应球号如下:
抽球内容
对应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元)
1
76533967
2
76973817.4
3
77413667.8
4
77853518.2
5
78293368.6
6
78733219
7
79173069.4
8
79612919.8
9
80052770.2
10
80492620.6
11
80932471

四、确定安全施工费低限值
安全施工费低限值为1209136元。
五、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附表.资信标评审表”的“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以下表为准。
评审项
评审标准
评审等级及得分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
2019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的证明资料详见备注。
类似项目指地质灾害防治类或矿山生态修复类项目。
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如未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60%,本项得0分。
本项目规模为87970077元。
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100%,(即单项合同造价≥87970077元)得5分
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80%,(即单项合同造价≥70376062元)得4分
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60%,(即单项合同造价≥52782046元)得3分。

六、合同条款调整:
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和“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作如下调整:“满两年退还绿化部分结算审定造价的30%”调整为“满两年退还绿化部分结算审定造价的20%”。
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新增“21.34土石方开挖量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报告为准。”
七、相关附件作如下说明:
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书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相关资料。
八、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联系方式:0574-63837858
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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