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原辅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08 18:08:00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原辅料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原辅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原辅料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2-510525-04-01-399527】FGQB-026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原辅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2-510525-04-01-399527】FGQB-0263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古蔺茅溪镇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设计年产酱香型基酒1.65万吨,根据基酒产能需求,本项目作为配套,产能规划高粱年处理3.4万吨,稻壳年处理能力0.9万吨。
2.3建设工期: 6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原辅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标段
2.5交货地点:古蔺县茅溪镇九坝村
2.6交货期: 600日历天。(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18-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0 万元(含2000.00万元)的用于白酒酿造的原料谷物和辅料稻壳处理业绩;业绩证明若是总包合同须另外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原辅料处理业绩证明。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9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29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马潭区蜀泸大道宝龙广场旁长城华西银行 6 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0-226889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8区3F23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30-66611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03-08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