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辰区大张庄镇张四庄村集体土地
金额
577.00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张四庄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张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富雅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北辰区大张庄镇张四庄村集体土地 | ||
挂牌价格 | 576.93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张四庄村一共现有对外上平台承包耕种土地1397.29亩,其中包括:麦田地886.79亩(标底价格650元/亩/年),大田地507.5亩+村南养殖复垦地3亩且中标者需负责所有拆迁养殖地不得放荒,维护管理,共计大田地510.5亩(标底价格450元/亩/年),该两宗土地合并挂牌价格平均后,挂牌起始价格为每年每亩576.93元,招投标面向全社会。 2.张四庄村委会只提供浇地时各泵站的电器设备使用,泵体损坏由村委会负责,电机损坏、丢失由承包者负责,村委会提供各浇地变压器使用(变压器及附属电器线路出现损坏、丢失由村委会负责,村委会负责及时协调解决使用)(浇地时七支排河水点的提水电费、设备维修由村委会负责并协调解决)。各浇地变压器中标承包者承包期内不得报停,各变压器每月产生的电费、电损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承包者负责(村委会在中标承包者每满一年承包期后10月份兑现给承包土地中标者2万元电损补贴)。 3.承包所有耕种土地涉及到的浇灌渠道和排涝渠道均以现状运行,如争取上级政府出资改造,村委会进行沟渠改造。 4.如遇干旱、洪涝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中标者中标后三日内要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中标者如期不签订承包合同,村委会取消其中标资格,20万元押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重新上平台对外承包土地。 6.如辰悦公司收购我村土地时,村委会与中标承包者合同期限终止到当年10月4日止。 7.中标承包者每年(上打款)一付承包费,第一年的承包费于中标后七日内一次性向村委会付清,第二年承包费要在2023年8月1日前向村委会付清。过期不付清一年承包费,村委会与中标承包者解除承包关系,合同终止,且扣除中标承包者押金20万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重新招标。 8.中标承包者每年麦田地要保证兑现村民两季政府粮补,大田地每年要保证兑现村民一季政府粮补(如政府另外增加粮补,承包者均要兑现村委会发放村民): ①夏粮补贴:886.79亩×粮补 元/亩/年 ②秋粮补贴:(886.79亩+510.5亩)×粮补 元/亩/年 政府粮补先期兑现中标承包者。中标承包者收到政府粮补款7日内必须上交给张四庄村委会,中标承包者粮补款如期不交付村委会,村委会与中标承包者终止承包合同,押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一切后果由中标承包者自负。中标承包者如不按照合同履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9.中标者20万元不予退回留在村委会作为押金,押金作为中标承包者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保障,违反上述各项规定可从中扣除。中标者如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合同到期粮补全部兑现村委会后退还中标者20万元押金(以上各项规定以外未尽事宜要经村委会与中标承包者共同协商解决)。 10.张四庄村全部耕种土地只允许种植小麦和玉米。 11.全部上平台耕种土地不允许种植树木、水稻、草坪以及大棚,在不影响粮补的情况下允许套种农作物及农产品经济作物。 12.如在耕种土地上种植其他作物,违反合同约定,张四庄村委会按照500元/亩/年收取违约金,从其押金中扣除。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全社会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09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