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HWSD-1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wtl-202201-zb0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烁180102695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HWSD-1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WTL-202201-ZB06)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本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HWSD-1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杭温铁路HWSD-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规模:

杭温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工程起自沪昆高铁义乌站,出站后线路在沪昆高速公路和沪昆高铁中间行进,在溪干村附近上跨沪昆高铁以及沪昆铁路后折向东南,沿义乌市在建疏港快速路行进,相继跨越在建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疏港快速路、义乌江、甬金高速公路、南江后在东阳市与横店镇之间槐堂村附近设横店站,出站后线路穿过屏岩山向东南行进,跨越南江、诸永高速公路后沿诸永高速公路东侧南行,相继设磐安、仙居站后进入温州市永嘉县,在枫林镇设楠溪江站,出站后南行在长源村附近设线路所预留往温州东出岔条件,出线路所继续南行,跨越温州绕城高速后折向西,跨越甬台温铁路、楠溪江后接入甬台温铁路永嘉站。

线路自义乌站新建杭温场引出(设计起点DK114+727),接入甬台温铁路永嘉站(设计终点DK317+050 与甬台温铁路接轨处)。新建正线长201.438km,新建与义乌站沪昆高铁上、下行联络线长5.548km,新建永嘉站 上行疏解线3.979km,新建横店存车场和温州南动车运用所。

沿线共分布7个车站,其中新建车站4个,分别为横店、磐安、仙居及楠溪江,利用既有车站3个(义乌、永嘉和温州南),其中,温州南、永嘉为始发站,横店和义乌为具有始发功能的中间站,其他站均为中间站。平均站间距36.141km,最大站间距57.52km(仙居~楠溪江),最小站间距18.166km(温州南~永嘉)。

2.2主要技术指标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速度目标值:350km/h

(3)正线数目:双线

(4)正线线间距:5.0m

(5)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

(6)最大坡度:20‰,局部不大于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min

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2.3范围:

2.3.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见本章《招标公告》7.3《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HWSD-1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HWSD-1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 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 2020 和 2021 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 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7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本章《招标公告》7.3《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HWSD-1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本次无需重新支付标书款,但报名流程与前次一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人信息:张烁,18010269536,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投标文件的签收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由于快递、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采用网络视频开标方式,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进入腾讯会议开标现场。会议 ID、会议密码: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远程视频开标要求”。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网站上发布。

7.2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7.3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HWSD-1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7.3.1物资名称:通信光缆;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WTL-TX-GL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泰尔认证中心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3)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种类及结构形式与投标物资一致,光缆纤芯数量不小于投标物资最大缆芯数量)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电气化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100公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7.3.2物资名称:通信漏缆(含卡具);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WTL-TX-LL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漏泄同轴电缆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3)通信漏缆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通信漏缆须具有铁路正线或基础电信行业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项目上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100公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或电信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5)漏缆配件允许投标人外购,但外购件生产商须满足以下要求——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漏缆配件生产商的供应渠道证明;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设计时速350km/h高速铁路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漏缆吊具在同一条设计时速350km/h高速铁路正线应用总数不少于30000套。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3.3物资名称:通信电缆;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WTL-TX-DL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电缆规格和防护形式与投标物资一致,电缆芯数不小于投标物资最大缆芯数量)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铁路正线或基础电信行业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项目上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100公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或电信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7.3.4物资名称:信号电缆;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WTL-XH-DL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主要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最大缆芯芯数、同类防护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含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混跑线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100公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投诉电话:010-50809139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杭温铁路HWSD-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101号

联系人:付洪明

电话:13552962109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

联系人:张烁、谢禹

电话:18010269536、18910065710

电子邮件:zhangshuo1@cr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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