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长市烈士事迹陈列馆提升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304-151
预算金额176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长市烈士事迹陈列馆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天长市烈士事迹陈列馆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czgc202304-151
招标人
名称
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
天长市建设西路
联系人及电话
高敬英 0550-731103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开晶 0550-7555789、151550459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16日08:3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星湖展览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资质证书乙级和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贰级
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价(元)/下浮率 
17680000.00元/20.0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屈洪金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苏232212126350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奖项
业绩
项目名称:飞燕文化产业街区溧水工业记忆展示馆项目工程总承包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2月9日
奖项
奖项名称:饰界杯·中国装饰艺术设计大赛
项目名称:溧阳市竹箦镇水西村228号展馆装修及布展项目
颁发单位:CBDA中国软装陈设艺术节组委会、饰界杯中国装饰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
颁发时间:2022年12月1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水平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甲级和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壹级资质
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价(元)/下浮率 
17790513.50元/19.5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杨燕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沪2312008202215370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奖项
业绩
项目名称:雅安市名山区红军百丈关战役纪念馆布展提升工程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0日
奖项
奖项名称:第19届(2021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
项目名称:青铜之冠--秦陵彩绘铜车马
颁发单位: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报社
颁发时间:2022年05月18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水平证书
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价(元)/下浮率 
18012000.00元/18.5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伍通达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浙2332021202305445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奖项
业绩:/
奖项
奖项名称: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设计
项目名称:奉化区城市文化中心-1#、2#楼博物馆展陈项目设计
颁发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颁发时间:2022年8月
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53900元;专家评审费:1110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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