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ny-2023-04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璐
招标代理机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3000t/h破碎站技改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3000t/h破碎站技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3000t/h破碎站技改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3-047
三、招标范围包括:
1、拆除及改建原二采区3000t/h破碎站、除尘房、受煤仓、重板式给料机、一级破碎机、二级破碎机、机尾、转载、钢结构、供配电设施等所有内容,西1、西2及西3(约1200米)输煤皮带走廊和皮带机设备、1#预装式箱变及电缆线路等所有土建和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拆除后迁移至采坑东南角端帮位置进行利旧安装(未利旧的设备材料拉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改建和新建混煤皮带机、装车仓、电子汽车衡等设备设施,并对整套系统进行安装调试。
本项目包含拆除改扩建所涉及的所有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除尘房、卸料缓冲仓、转载站、重型板式给料机、一二级破碎机、皮带机设备、混煤装车仓、电子汽车衡、供配电设备(包括电源接入),集中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缆、桥架管廊、安装辅材、降尘系统、配电及控制室、利旧水池及相关设施、场平道路、配套功能设施及安全设施(安全、环保、节能、安全标志、检修等)项目交钥匙工程以及整体系统的安装、试验、调试、集中控制及辅助设备材料等的全部内容(包括检修和安全设施等)。
2、项目地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二采区采坑东南角端帮位置。
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投标方须具备的专业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6、投标方必须具有在过去三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国内煤炭行业类似工程,包括供货安装调试的相关业绩证明。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联合体内各单位必须分别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联合体单位采购平台授权人需携带相关证书及业绩至开标现场参与投标;
8、踏勘现场:(1)投标方必须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对不进行现场踏勘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10、本次项目将参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物折抵工作。
备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本次项目所需相关资质)进行查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注册时提交的相关资质资及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加盖公章须带防伪编码,如无防伪编码请在注册登记所属地备案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2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8:00。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在开标前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并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82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20万元)
公司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火车站支行
账号:3028 6101 0400 04666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北京时间18: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北京时间12: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刘璐                   电话:0991-2363029
技术及现场踏勘联系人:王旭亮           电话:18893107783
注册及退保证金联系人:丁稳稳           电话:18299907766
十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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