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1
考点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
大华
DH-IPC-HDBW5443DR-AS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小型
1350
16个
21600
2
考点高清网络摄像机
3个
4050
3
拾音麦
思正
COTT-QD55
广州市思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
27个
5400
4
摄像机支架
标配
55
19个
1045
5
摄像机电源
60
1140
6
拾音器电源
国产
定制
50
7
设备箱
45
855
8
无线网桥
DH-PFM885-I
850
1套
9
监控立杆
1200
2个
2400
10
辅材
8600
1批
11
集成综合施工
6000
1项
12
报名大厅专用电脑
联想
启天M420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500
6台
45000
13
考场专用监控管理平台(软硬件一体机)
DH-DSS7016S2-D
36480
1台
14
64路存储服务器
DH-NVR5064-4KS2
8900
15
4T监控级硬盘
ST4000VX000
8块
6800
16
移动硬盘
希捷
STHN2000401
希捷科技有限公司
6个
5100
17
9路4K高清解码器
DH-NVD0905DH-4K
25000
18
汇聚交换机
锐捷
RG-S5750C-28GT4XS-H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2600
19
汇聚交换机电源
RG-PA70I
1800
20
24口交换机
RG-S2928G-E V3
3800
2台
7600
21
拼接屏
DHL550UCM-ES
11000
88000
22
拼接屏背架
8套
9600
23
报名大厅条幅屏
海佳彩亮
P4.75
福建海佳彩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块
24
会议室条幅屏
8000
25
机柜
2200
1个
26
壁挂机柜
650
1300
27
28
光模块
MINI-GBIC-LX-SM1310
1000
4个
4000
29
办公桌
10000
30
LED护眼灯
捷能通
NT-JSD-1501
厦门捷能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盏
12000
31
装修
58000
32
报名大厅、保密室网络整改
2800
33
SIP网关、转发、管理平台(考点级)
佳发
JF-SVW6100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500
34
视频接入平台
ISSV1000
38360
35
4块
3400
36
网上巡查系统软件
JF-WR
5500
37
电视墙管理平台
JF-PVW300K
50000
38
中控管理平台
JF-MAS
6500
39
PDU
450
40
41
42
安装调试费
15000
包合计
/
585980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1.2交货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考试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90%,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10%。
3、乙方承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软件均须与市教育考试院巡考指挥平台建立无缝对接。
4、乙方应按约定时间交货。如未按约定时间交货则须缴纳违约金,按每延期一天扣除货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处罚。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乙方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乙方承担。
1、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设备样品送至权威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2、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并报同级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4、在项目整体验收前,甲方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的破坏性实验,如实验不合格,使用单位和甲方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返工直至可验收合格。
1、质量保证
1.1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1.2 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清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乙方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1.3 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
1.4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5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安装调试
2.1 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2.1.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1.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2.1.3、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安排安装调试等工作。
3、售后服务
3.1 系统维护。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
3.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5 乙方承诺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
1、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3、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合同价款支付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合同中另有规定。
5、伴随服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如未按约定时间交货则须缴纳违约金,按每延期一天扣除货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处罚。
1、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3、合同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4、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5、法律适用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6、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使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