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滁州市特检中心2023年科研项目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cg202310-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晓静180198787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晓春0550-30586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滁州市特检中心2023年科研项目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31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特检中心2023年科研项目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6.1资信评审细则(60分),(1)业绩分值8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起重机综合测量仪(或无线动静态应力应变测试分析系统)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本项满分8分。”
修改为:“6.1资信评审细则(56分),(1)业绩分值4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起重机综合测量仪(或无线动静态应力应变测试分析系统)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报价分值调整为34分,商务标评审细则修改为:“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价格扣除比例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
(2)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给予联合体4%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按(1)款执行;
(3)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
(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4%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6%)。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号文件,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4分;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滁州市会峰西路83号
联系方式:王晓静1801987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
联系方式:邓晓春、王娟 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静、邓晓春、王娟
电话:18019878766、15955013042、153096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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