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40103
预算金额2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138657661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2024年裕安区罗集乡兴隆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CZB-20240103
(二)项目名称:2024年裕安区罗集乡兴隆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兴隆村
(四)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五)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约8000亩(最终以实施面积为准),工程估算投资额约22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约29.70万元。
(七)建设内容: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和《高标准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田块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变电、科技推广及其他等建设内容。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发包范围
发包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区地形勘察测绘、清查面积重叠、剔除非农非粮面积、新增耕地和新增旱改水资源调查摸排,立项材料申报,项目规划、项目计划表、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深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方工程量勘察测绘计算报告,概算编制、项目评审、“上图入库”、设计变更、结余资金补充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相关跟踪服务及项目后期配合服务(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亩投资标准达到发包人要求,提交相应成果文件。
三、项目发包价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9.70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无效。合同方式实行固定总价,初步设计概算(主标段和补充设计标段)不作为计费依据。设计费用包括发包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施工标段招标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设计成果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二)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
本项目由承包单位全权负责,其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承包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是本单位人员。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þ否   
(四)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þ是   □否                  
八、现场踏勘
(一)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设计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服务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564—3236661
(二)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3865766145
九、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10时00分;
(二)发包地点: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叉口奥斯汀酒店6楼会议室。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受邀请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受邀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备注: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李主任     电话:0564—3236661
代理机构及电话:汪工     电话:13865766145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布的项目概况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核算报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报价为承包价,成交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固定总价。
(四)本项目的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包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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