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昌黎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1303222401672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小荣0335-2868956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开发区永衡工程经济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洋0335-801903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V2020
公告代码: 041303222024093000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昌黎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项目联系人: 王洋、刘彦 联系方式: 0335-8019039 代理机构: 秦皇岛开发区永衡工程经济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昌黎县
 
昌黎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4-10-08
采购项目编号: Z1303222401672301
采购人名称: 昌黎县水务局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35-2868956
采购人地址 : 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仙台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秦皇岛开发区永衡工程经济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2号数谷大厦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35-8019039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null null
采购内容: #detail#C#_@_@A#_@_@91130100757506134E#_@_@河北天和咨询有限公司#_@_@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07号#_@_@昌黎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_@_@null#_@_@#_@_@#_@_@null#_@_@585000#_@_@null#_@_@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_@_@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昌黎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_@_@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_@_@null#_@_@null#_@_@0#_@_@81.67#_@_@#filename#供应商承诺函#_#pdf#_#123cd3c8-300a-4dd0-a47b-36c2e9fc1269@_@竞争性磋商文件#_#pdf#_#1fbc924b-dd5d-440b-90a0-7f784d31f8d4@_@中小企业声明函#_#pdf#_#f73e29b9-749f-4906-a5ef-e5c5287ebb02@_@
采购公告期: 0001年01月01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 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null
评标地点: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姜元章、刘亮、张长波(采购人代表)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1.5%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8775
 
 
昌黎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08
一、项目编号:
Z1303222401672301
二、项目名称:
昌黎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元章、刘亮、张长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877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黎县水务局本级
地址 : 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仙台路
联系方式: 曾小荣 0335-2868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秦皇岛开发区永衡工程经济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2号数谷大厦二层
联系方式 : 王洋、刘彦 0335-8019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洋、刘彦
电话: 0335-8019039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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