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纵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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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纵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2023-0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32023SC10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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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纵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交投淮州新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 | 180,883,6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07-2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 查询方式: 评估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查阅。 (2) 查询条件: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可查阅。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其他事项披露 (一)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成都纵连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658.98万人民币,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和货币出资 22,308.98万人民币,剩余注册资本金尚未实缴到位,剩余注册资本金出资时间2038年12月 31日前,提请委托人及报告使用人注意。 (2)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金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条件通知书(金堂规设【2013】20号),《城投公司西家坝C地块方案设计》符合规划约定,本次评估按《城投公司西家坝C地块方案设计》进行测算,截止报告出具日,金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已过期,如有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该评估值失效。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土地开发方案里有涉及限价房的方案,但被评估单位未能提供关于限价房的价格以及限价房的开发面积,由于关于限价房的资料不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未对限价房进行约定,本次评估按照正常商品房进行开发测算。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截至目前,标的企业尚未支付该笔违约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若涉及到该笔违约金的支付,则由标的企业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由国土局出具的《金堂县国土资源局文件》(金堂国土资报[2013]282号)第二项: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从动工建设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红线范围内规划确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建设,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日,该土地为未开工状态,尚未开始建设。 (二)股东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三)其他重大披露事项。 1. 纵连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 转让方、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转让方予以协助。股权登记变更日为股权交割日。 7. 转让方认缴出资金额为51658.98万元,分别是2019年1月31日前认缴21658.98万元,2038年12月31日前认缴30000万元,截至转让之日,转让方实缴22308.9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方因转让股权失去相应股东资格,故尚未履行的出资义务不再履行。受让方需继续向标的公司履行受让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受让方放弃因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股东、债权人就转让方未缴纳出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后向转让方进行任何形式追偿的权利。 受让方所受让的股权中股东资格包含了转让方作为原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含按照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受让方应按照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注册资本金的认缴期限为2038年12月31日,如因受让方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向标的公司、标的公司股东、标的公司的债权人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如有),转让方均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8.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9.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10. 本次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 11.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2.其他情况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查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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