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道加能站罩棚隐患治理工程项目一标段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9.8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工0431-810725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三道加能站罩棚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三道加能站罩棚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长春石油分公司三道加能站罩棚隐患项目的批复》(石化销售吉安〔2024〕43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三道加能站罩棚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英俊乡中国石化三道加能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9.8956万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长春分公司三道加能站罩棚角钢檀条表面锈蚀严重,经三方机构检查意见为对存在4个超压力杆件更换,对存在锈蚀的网架杆件、屋面檀条进行防腐处理。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及以上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承包商人员资质:

(1)总体要求

①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负责人C证)。

③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承诺一致,确需更换的必须事前报建设单位审批,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承诺标准。

④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承包商自有人员或稳定的劳务派遣人员。以近1年内的社保证明或近1年内的劳务派遣合同进行证明。

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经过企业安全部门组织的作业许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监护证、作业许可签发证。未通过企业安全部门考核并合格的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上岗履职。

(2)特殊工种

①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须持合法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在取证许可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

②登录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住建部官网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③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建设单位技能考评、验证。

④作业前需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无从事作业所涉及的职业禁忌证。

(3)施工人员

①承包商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须有合法劳动关系,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②承包商(含监理)实行全员实名制管理,通过与政府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安部门信息平台的信息采集比对,未进行实名登记、存在诚信问题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变更须事前办理入场许可手续。

3.业绩要求:

(1)承包商3年以来至少有1项库站施工改造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以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进行证明。

(2)承包商提供三年内安全业绩报告(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率、损失工时率、总伤害率及事故简要描述等)

(3)承包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②被建设、安监等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发生人为破坏案(事)件、群体性治安(维稳)事件。

③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④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时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⑥被总部及省市公司限制投标或列入黑名单的。

⑦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

(4)承包商已建立了QHSE管理体系或安全管理体系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1.建设时间: 自甲乙双方确定进场之日起。

2.建设地点:二道区三道镇长吉南线6.5公里处。

3.项目工期: 14天。

4.具体要求:

(1)整体施工质保时间5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满2年无质量问题,可支付质保金,但质保继续,直至质保到期。

(2)如涉及现场实际与施工图不符或出现需现场签证的情况,承包商应及时告知并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否则不予结算。

(3)项目涉及的隐蔽工程,应经过甲方、监理方、承包商共同确认之后,方可回填,否则不予计入工程量结算。

(4)承包商应建立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各方联系、沟通工作。

(5)涉及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的行为,按照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三)安全要求

1.应制定专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并于工程竣工后将工程全部视频资料已备份形式交于建设单位备查。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四)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承担投标清单预算费用,审计费用计算方式为,审计审减值在5%以内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审减值在5%—10%之间审计费用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一半,审减值超过10%审计费用中标单位承担。

(五)评审标准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在满足公告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价格由低到高依次排名,价格最低的承包商为成交候选人。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31日 12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 17 时00 分。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 15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899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431-81072583

电子邮箱:zhaow.jlsy@sinopec.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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