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防溜枕木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5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防溜枕木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XZ2021-013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防溜枕木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包头西站防溜枕木采购项目,按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一、询价采购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防溜枕木 |
便携式 |
根 |
19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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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要求提供明细报价(包括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并标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2. 以上名称的报价含运输费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物资基本性能要求:
1).技术要求:
(1)防溜枕木是一种便携式橡胶防溜枕木,作为与正线、到发线无隔开设备的线路中,停留车辆防溜时的替代性技术措施,是防止车辆溜入正线或站内的最后防线,是保证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设施。便携式防溜枕木不仅具有传统防溜枕木的功能和特点,而且重量大幅减轻,防溜效果更加理想,操作更加简单,具备锁闭牢固、防盗基本功能,同时锁具设置位置适用雨雪、冰冻等特殊天气。
(2)生产厂家须对其生产的防溜枕木逐个进行厂商标识、打码编号,且保证编号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实行档案管理。
2).主要技术参数:
(1)防溜形式:双轨双防溜
(2)防溜角度:沿钢轨摩擦停车
(3)槽宽:80(mm)
(4)槽深:35(mm)
(5)体积尺寸:1500×200×150(mm)
(6)重量: 15至17(Kg)
(7)材质:合成橡胶
(8)适用轨型:43,50,60,
2.质量保证要求:⑴产品质量必须合格,并能满足需求单位使用要求。产品实行“三包”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⑵提供产品的一切有效说明及合格证书。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A产品合格证;B出厂试验记录;C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3)报名单位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资质要求,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公告文件的技术条件。(4)质保期: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量质保期内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负责。质保期起始日期的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为质保期的起始日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产品。发生故障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3. 其他要求:(1)报价应为到达价,以到达价作为比价依据。(2)成交后,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价。(3)产品按需方要求按时按需(实际使用数量及实际送货地点)供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维修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方承担。(4)供方负责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工作。(5)开箱验收时,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采购方将立即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6)如报名单位提供产品不能满足使用需要,采购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外采购以确保使用需求,也可采取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4.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付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6.到货地点:包头西站
7.售后服务要求:(1)技术性能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产品,供货商应及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退换货服务。(2)需要技术人员现场安装的部件,成交单位根据用户通知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和调试。(3)若发生质量问题,成交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用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检测或维修。(4)对使用要求复杂或调试难度大的部件,成交单位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免费培训服务。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5.提供至少2份近2年给铁路供货报价产品的合同、发票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6.不接代理商和联合体报价。
四、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报价形式,以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包西站有权对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缺陷、故障及行车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3.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资格,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站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4.成交物资凡在运输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供货方承担。
5.报价文件为一正一副,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6.递交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0日17:00
7.参加报价的厂家于本通知书确定递交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送至包头西站技术科,询价结果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技术科。
联系人:闫工
电话:0472-223197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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