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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江永县白马上江圩风电二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8关于=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江永县白马上江圩风电二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江永县白马上江圩风电二期工程位于湖南永州市江永县铜山岭农场及其西
部区域,风电场中心地理位置为111.4412°E~111.4019°E,25.2843°N~
25.2033°N之间,离江永县县城约7公里,附近有道贺高速S81,国道G538、G207
等,省道S325等,场址周边数条乡村道路纵横交错,场外交通运输条件好,海
拔为300m~500m。工程设计装机容量55MW,拟安装4台6.25MW(1至4号机位)、
6台5.0MW(5-10号机位)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风机由箱变升
压后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开关站,开关站通过1回35kV线路接入新建江永北
220kV汇集站。
2.1.1风资源条件
1368#代表塔轮毂高度年平均风速为6.79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291.6W/m2。9163#代表塔轮毂高度年平均风速为7.03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304.1W/m2。9449#代表塔轮毂高度年平均风速为6.59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257.4W/m2,各可布机位点11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64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
为195.4W/m2。根据机位点平均风功率密度值计算成果与《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
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31147-2018,本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D-3级。本
风电场风能资源较好,风速和风能分布较集中,风速可利用小时数较高,风向稳
定,风能资源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2.1.2接入系统条件
江永县白马上江圩风电二期工程项目与周边新能源项目打捆后通过220kV
电压等级接入国网濂溪220kV变电站,具体如下:
(1)项目新建35kV开关站,通过1回35kV线路(LGJ-2×300)接入新建
江永北220kV汇集站(220kV汇集站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牵头建设,最终方案以
国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的方案为准);
(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井湾风电场(100MW):新建江永北220kV汇集站,
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祥霖铺风电场220kV升压站(LGJ-2×400/10km);
(3)协和祥霖铺风电场(100MW):新建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
路接入祥霖铺光伏220kV升压站(LGJ-2×400/11km);
(4)粤电祥霖铺光伏一期(70MW):新建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
接入濂溪220kV变(LGJ-2×630/13km);
(5)湘投上江圩镇光伏二期(100MW)、上江圩锦江片光伏(80MW):新建220kV
升压站,两个项目打捆后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江永北220kV汇集站(LGJ-2×
300/3km)。
最终方案以国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的方案为准。
2.1.3工期计划
本工程总工期16个月,暂定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30日前首
批风机投产发电,2024年7月30日前全容量投产发电,2024年12月30日前具
备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30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
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项目EPC总承包模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含35kV汇集线路)前期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用地预审、军事、文物、地灾、压覆矿、核准、环评、水保、安评、接入等前
期专题和国土、林业、规划、消防、质监、征租地等合法合规手续;
(2)项目勘察设计;
(3)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4)建安工程施工;
(5)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6)工程专项验收;
(7)培训、工程保险、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及其他设备在本合同约定的质
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及时完成修补等工作。
(8)项目35kV汇集线路的设计、采购、施工、接入220kV汇集站协调等
工作。
(9)项目接入江永北220kV汇集站及其配套送出线路与周边新能源项目业
主的协调,项目接入江永北220kV汇集站和江永北220kV汇集站至国网濂溪
220kV变电站配套送出线路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0)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方式为甲定乙采,由发包人根据国家电投集
中招标结果选定。
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项目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分包单
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1个及以上山地风电项目的施工业绩(必
须提供业主/用户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书和有效的安全考
核合格B,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
项目经理资质书实行押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
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8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
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与投标人(或联
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
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
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具有3年(36个月)
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
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3.8.5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3.4、3.9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
足上述3.2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3.3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
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3.6、3.7条规定。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注册账号并下载,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8月13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5.现场踏勘
5.1招标人统一组织各投标人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10时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的交通
车辆由(投标人自备),踏勘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自理。
5.2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6.2未按照本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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