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用地预审及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 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8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HB-2024-024
项目名称: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用地预审及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交通运输局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用土地预审及选址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用土地预审及选址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00 | 1,0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包2(榆林市交通运输局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交通运输局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用土地预审及选址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榆林市交通运输局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交通运输局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用土地预审及选址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规划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3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凭据(应可查询);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及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所属投标有效期内)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合同包2(榆林市交通运输局205省道佳县至米脂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及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所属投标有效期内)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 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在线上传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515031、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章、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具体操作步骤见磋商文件须知。
5、发布网站: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榆林市航宇路交通局
联系方式:0912-2232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榆商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0912-3891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坤
电话:0912-3891169
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5日